2009年,雲南男子向表妹提親遭拒,懷恨在心將其姦殺,並摔死其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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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份,一份雲南省高院的判決書在網絡上引起了熱議,瞬間把雲南省高院推入到了輿論的漩渦當中。

原因是在對一件案子的二審中,法院推翻了一審的判決。將一個窮凶極惡、手段殘忍強姦並連殺兩人的惡魔,由一審的死刑改為二審死緩。

2009年,雲南男子向表妹提親遭拒,懷恨在心將其姦殺,並摔死其弟

僅一字之差,便徹底改變了罪犯的命運,將他從鬼門關里硬生生地拉了回來。

一石激起千層浪。對案情有所了解的人始終無法理解,一個如此兇殘的人為什麼會得到司法的眷顧,一時之間眾說紛紜。

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所有的一切,都得從一個叫李昌奎的殺人犯說起。

自作多情,因愛生恨

李昌奎是雲南省巧家縣鸚哥村的人,生於1982年。

鸚哥村位於雲南省與四川省的交界處,金沙江旁延綿數百里的大山里,地理位置極其偏僻,經濟發展相對落後,即便是到了21世紀,村里還有不少的人家僅能解決溫飽問題。

也正是這些原因,村裡的年輕人大多沒有接受過高層次的教育,還未成年就紛紛外出打工。李昌奎也是如此,初中還沒畢業就離開了鸚哥村,獨自一人去外地闖蕩。

在四川的西昌打拼了多年之後,李昌奎覺得賺不到錢,便又去了雲南省會昆明。

在昆明,李昌奎遇到了一個熟人,那就是同樣來自鸚哥村的王家飛。

那時的王家飛剛剛初中畢業,只是個16歲的小姑娘,初入社會的王家飛非常單純,再加上人在異鄉沒什麼朋友,所以,老鄉李昌奎便成了王家飛在昆明最親近的人。

大概是李昌奎擔心小姑娘在外面被人欺負,所以,常主動去找王家飛,朝夕相處下來,李昌奎漸漸喜歡上了這個長相清秀的小姑娘。

2007年,李昌奎和王家飛一起回到了鸚哥村,閒來無事,兩個人經常肩並肩的在村裡邊散步,這一幕也被不少鄉親看到,他們認為兩人應該是在談戀愛,私底下沒少議論兩人。

此時的李昌奎已經25歲了,也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於是,他便跟家裡人商量想找媒人去王家提親,父母聽他這麼一說,心裡還是很樂意的。

因為李昌奎的母親和王家飛的母親是同一個祖父,兩個人是正兒八經的堂姐妹。算下來,李昌奎和王家飛還是旁系三代的表兄妹。

李家人覺得,如果兩個人能成婚,也算得上是親上加親了,這樣的好事何樂而不為。

沒過幾天,李昌奎就托同村的媒人帶了些禮物,幫他上門求親,媒人雖然也聽說了李昌奎和王家飛的事,但並不知道兩人關係進展到何種地步。

於是,在上門前媒人特意問李昌奎這事有譜嗎,他和王家飛到底是不是在談戀愛?

此時,李昌奎斬釘截鐵地對媒人說,這事絕對沒有問題,只要他上門提親,王家飛是百分之百的點頭答應。

就這麼着,媒人去了王家提親的路,但剛進王家說起求親的事,媒人就覺得有些不對勁。

王家飛母親的臉色有點不太好看,好像是不大樂意,她還說:兩家是正兒八經的親戚,村里人都知道他們兩個是表兄妹,並且李昌奎比王家飛大了差不多10歲,相差太大。

不過王母也沒多說什麼,還是讓媒人多問問王家飛的意思。

起初王家飛沒說話,只是靦腆地搖搖頭,媒人急了,問她到底是願不願意,王家飛這才說出了「不願意」三個字。

這時候媒人有些迷糊了,李昌奎跟他說,王家飛一定會答應的。王家飛這邊卻是一再的搖頭,說什麼也不情願。

媒人想既然來了,就要問個清楚明白,於是,就問王家飛為何不願意?

王家飛這才說,她一直就沒喜歡過李昌奎,更不想一輩子都留在這鸚哥村。

此時媒人琢磨過來了,這事兒,只不過是李昌奎的一廂情願。於是,媒人又找到李昌奎,把王家飛不樂意的實情告訴了他。

李昌奎當時就有些惱羞成怒,他覺得王家飛的這些說辭,都是她家裡人教給她的。肯定是家裡人從中阻撓,不讓王家飛嫁給他。

他們在昆明朝思相處,回到鸚哥村也是形影不離,王家飛從來沒有說過不喜歡他。要不是她父母從中作梗,怎麼可能不願意嫁給他?

「我一定把他們家給整掉」,李昌奎放下一句狠話,就氣沖沖地走了。沒過幾天,就又離開了鸚哥村打工去了。但因為求親失敗,李家和王家也結下了怨恨,甚至有時見面還吵兩句。

然而,這還並不是李昌奎殺人的直接原因。真正讓他了殺心的,是因為2009年發生的一件瑣事。

一場雞毛蒜皮的小事引發的血案

2009年的5月,鸚哥村為了改善村民的飲水,開始為每家每戶安裝自來水管。按照要求,每戶每個勞動力要徵收10塊錢的費用。收費的這個工作,恰恰是由李昌奎的大哥李昌貴負責。

2009年5月14日這一天,李昌貴到王家去收費,那天王家飛的母親並不在家,王家飛便拿出50塊錢交到了李昌貴的手裡。

李昌貴看了看之後,便從兜里掏出了5塊錢找給了王家飛,王家飛覺得有些不對勁。

他們家就三個勞動力,一人10塊的話,應該找她20塊錢,怎麼就只給了5塊。但礙於親戚上的面子,王家飛也沒有說什麼。

等到王家飛的母親回來之後,王家飛便把心裡的疑惑告訴了母親,王母當時就動怒了,覺得這是李昌貴在為弟弟李昌奎求親不成的事報復他們家。於是,她氣沖沖地走出家門,去找李昌貴理論。

起初,兩人還只是吵架,後來就動起手來了。好在鄉親們看到後,才把兩個人各自勸回了家,回到家後,王家飛的母親越想越氣。

於是,就給在昆明打工的兒子王家崇打了個電話,說了整件事的經過,還說李昌貴在她腰上踹了三腳,要他回來處理這件事兒。

李昌貴也覺得自己受了委屈,就給在西昌打工的李昌奎打了個電話,說王家飛的母親拿凳子砸了他。李昌奎聽說兩家人都動起手來了,也就坐不住了,趕回鸚哥村。

王家崇回到家後,向母親了解了整件事的來龍去脈。他覺得兩家人的矛盾是遲早都要解決的,但這事兒他自己沒法出面。於是,便想到了請村幹部從中調解。

就在兩天之後,也就是2009年的5月16日。村幹部把李王兩家的當事人都叫到了村後面的小樹林裡,為雙方做起了調解。

村幹部希望兩家人把藏在心裡的話和事都講出來,化干戈為玉帛,畢竟都是一個村子的,又還是親戚,沒必要為了些雞毛蒜皮的小事鬧得不可開交。

就在這個時候,從樹林的後面跑出來一個人。大家抬頭一看正是李昌奎。李昌奎跑得是滿頭大汗,臉上還都是血跡。

李昌奎的舅舅就問他怎麼了,怎麼搞得滿臉都是血?

村幹部中有和李昌奎熟悉的,就說,他以前就常流鼻血,大概是又流鼻血了。大家聽到這句話,也就沒在意,又回過頭來聊他們兩家的事。

李昌奎也沒有和大家打招呼,只是走到家人的身旁小聲嘀咕了一句:「我干翻了兩個」。

身邊有人聽見了這句話,覺得有些莫名其妙,但也沒搞清楚他在說什麼。

李昌奎見大姐也在這人群當中,便又把大姐喊到了一邊,他在大姐的耳邊說,他把王家的閨女和小兒子都殺了,說完,就往遠處的山上跑去。

姐姐聽完這句話,當時就傻眼了。直愣愣的站在那裡,一動不動。停頓了大概有十幾秒的時間,她才反應過來。趕緊跑到人群當中,把弟弟的原話告訴了大家。

王家崇一聽李昌奎把妹妹和弟弟都殺了,轉身就往家跑。村幹部也嚇壞了,緊跟在他的後面,往王家跑去。

等大夥跑到王家大門前時,發現大門是緊閉的。村幹部趕緊讓王家崇翻牆進去,看看屋子裡是什麼情況,還讓另外兩個年輕點的,也翻牆跟着進去了。

當王家崇推開房門的時候,被眼前的一幕驚呆了。19歲的妹妹王家飛和3歲的弟弟王家紅並排的躺在地上,渾身是血。脖子也被繩索緊緊的勒住,早已失去了呼吸。村幹部見鬧出了人命,趕緊打了報警電話。

巧家縣公安局的民警在第一時間趕往了案發現場,並進行了初步的勘察。

根據現場的情況來看,王家飛是被人強姦後殺害的。她的致命傷在腦後,遭受過重物的重擊。王家紅的頭骨出現了粉碎性的骨折。從門上的血跡來看,他是被人倒提着活活給摔死了。

民警在與村幹部的交流中,得知李昌奎有重大作案嫌疑之後,便迅速對其展開了追捕。然而此時,距離李昌奎逃跑,已經有幾個小時了。

民警只能順着李昌奎逃跑的路線偵查下去,在山上民警看到一條架設在金沙江上的索道。索道的那頭便是村子裡通往西昌的路。

據辦案民警判斷,此時的李昌奎估計已經離開了鸚哥村。

於是一部分民警接着尋找,另一部分民警回到村里向李家詳細詢問了李昌奎的近況,當得知李昌奎之前一直在西昌打工,民警依此判斷,如果李昌奎想要外逃,那必定會通過西昌。

第一,李昌奎對西昌十分熟悉。

第二,西昌有火車站,汽車站,四通八達,這是他外逃的最好選擇。

果不出辦案人員所料,就在案發的第2天,民警查到了李昌奎在西昌的行蹤。於是,公安機關迅速在西昌的汽車站、火車站等重點區域進行了嚴密的布控。布下天羅地網,等待李昌奎的出現。

案發第4天,也就是2009年的5月20號。已是走投無路、困餓難耐的李昌奎被迫在普格縣的公安局自首了。

民警迅速對其展開了詢問。李昌奎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並詳細描述了自己的作案過程。

因為求婚不成,他對王家早已是心生怨恨。知道兩家因為水管費的問題產生糾紛後,李昌奎覺得這是王家在找李家的麻煩。於是,他便起了報復之心。

就在村幹部為兩家人調解的時候,李昌奎偷偷地來到了王家。他與王家飛在王家的門口產生了激烈的爭吵,隨後兩個人扭打在了一起。

在扭打的過程中,李昌奎故意扯破了王家飛的褲子,並將她拖到了王家的廚房。在將她掐暈之後,李昌奎對其實施了強姦。

為了泄憤,他拿起了靠在牆邊的鋤頭,重重地擊打了王家飛的後腦。之後,他便將王家飛拖到了屋子裡。

也就是在這個時候,他看到了正在床上玩耍的王家紅。一個邪惡的念頭直衝李昌奎的腦海,「殺一個也是殺,殺兩個也是殺」。

李昌奎拎起王家紅的雙腳,就向門上摔去。直到王家紅人事不知,血肉模糊。

此時的李昌奎一心想置這姐弟二人於死地。為了不讓他們有生還的可能,李昌奎還用繩索緊緊的勒住了他們的脖子。

在確認這兩人生還無望之後,才逃離王家,也就是在逃跑的過程中,他在樹林裡遇到了正在接受村幹部調解的家人。李昌奎將自己殺害王家飛姐弟的事實告知姐姐之後,隨即選擇了外逃。

也正如民警所料,他原本是打算坐火車逃往外地的,但因為警方的嚴密布控。他的這一想法徹底落空。

李昌奎一路逃竄,最終逃到了普格縣的境內。因為手裡沒有錢,已經兩天沒吃沒喝的他實在是受不了。這才選擇了在普格縣投案自首。

李昌奎強姦殺人案事實清楚,犯罪嫌疑人也供認不諱。很快,檢察機關就對其提起了訴訟。

因為李昌奎的行兇手段特別殘忍、罪行極其嚴重,對社會也造成了特別惡劣的影響。昭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了李昌奎死刑。

本來所有人都以為就這起案件,也就到此結束,等到終審判決之後,李昌奎便會被執行死刑。然而,雲南省高院的二審卻讓這起案件引起了爭議,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

傳統觀念與法律的對撞

2011年3月4日,雲南省高院在昭通對「李昌奎案」進行了二審。二審中,法庭認為李昌奎不僅有自首的情節,而且李家也在事後積極賠償了王家。

鑑於李昌奎認罪態度積極,且悔罪態度極其良好,所以,二審推翻了一審死刑的判決。

決定判處李昌奎死緩,緩刑兩年執行,而且可以立即出獄。一個雙腳都站進鬼門關里的惡魔,竟然被法院又拽了回來,讓他重新看到了活着的希望。

王家人在得到新的判決書之後,情緒激動起來。他們對這樣的判決難以接受。

「難道王家人的命要比李家人的命便宜?李昌奎憑什麼強姦並連殺兩人之後,還可以活下來」。這對王家來說是不公平的,也是無法理解的。

情急之下,王家崇把這份判決書掛在了網上,並陳述了李昌奎案件的整個過程。他希望法庭能夠尊重死者,能夠給這個支離破碎的家庭一個合理的解釋。

二審中一直強調,李昌奎有自首情節,可以依法從寬處理。但王家崇卻認為李昌奎的自首情節是不存在,因為他是被迫的。他是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才選擇了自首,這並非他心甘情願。

王家人對判決書中所描述的,案發後李家積極賠償了受害人家屬,也並不認可。這是一段完全不尊重客觀事實的描述。

一審判決之後,法院的確要求李家要給予王家一定的賠償。以此來彌補李昌奎對王家造成的不可挽回的傷害。

然而,李家卻一直以家庭條件貧困為由,拒絕賠償。並稱:「要賠償,就等李昌奎回來後,他自己賠」。

判決書的賠償,是後來在當地政府的調解下,強制變賣了李家的鋼筋、水泥之後,給了王家的兩萬八千塊錢。而且,自從李昌奎犯案之後,李家從未主動向王家道過歉。

如今,李昌奎又被改判為死緩,還可以立即出獄,這無疑是在王家人的傷口上,又扎一刀。他們是無論如何也無法接受這一事實。

李昌奎案很快在網上引起了熱議。一些不明就裡的網友開始隨意的猜測,認為這其中必有隱情。

當時鬧得沸沸揚揚的藥家鑫案剛過去不久。李昌奎案一出便被網友拿來做起比較。一些人甚至認為李昌奎案比藥家鑫案有過之而無不及,更是把它稱之為「賽家鑫案」。

在網絡的推波助瀾之下,案件引起了社會輿論與媒體的關注。

絕大多數人對二審的判決是不認可的,自古以來「殺人償命」。這是在我國傳承了數千年的倫理道德。李昌奎不僅強姦殺害了王家飛,連三歲的小孩也不曾放過。

他的行兇手段如此的殘忍,分明就是在置二人於死地。判處死刑對於他來說,是應罪有應得,沒有半點可以討論的空間。

正如王家崇所表示的:「難道用李昌奎的一條命換王家的兩條人命還不行嗎?李昌奎的命就如此的尊貴嗎?憑什麼把死刑改為死緩?」輿論也越來越傾向於王家。

在事件發酵的最初,雲南省高院卻一直保持沉默。直到輿論與社會的焦點紛紛指向了雲南省高院,在承受了巨大的社會輿論壓力之後,雲南省高院才選擇了出面解釋。

2011年的7月6日,雲南省高院對此事作出了回應。在媒體的追問之下,雲南省高院副院長趙建生說出了改判李昌奎死緩的緣由。隨着社會的發展和法律的制度的健全,我國的刑法條例一直走在改革的路上。

出於對生命的尊重,還有人權的保障,國外的許多國家已經把死刑廢除。我們國家雖然保留了死刑,但對於死刑的核准也是越來越謹慎。

特別是在2011年之後,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慎殺、少殺、甚至不殺的相關建議。

除非是對於一些罪大惡極、對社會造成嚴重損害的殺人犯採用死刑外,對於因鄰里糾紛,或是因為生活瑣事而導致的故意殺人案,可以採用慎殺,或者是不殺的標準。

雲南省高院認為李昌奎的案件明顯屬於後者,二審是完全符合我國的法律程序的。

趙建生院長一直認為,我國當下的社會輿論已經開始影響到法律的審判標準。

在社會的輿論的壓力下,不少地方的法院不得已採取了對犯罪嫌疑人實行較為嚴重的刑罰。甚至一度出現了「輿論殺人」的事件,在他看來,「藥家鑫案」就是如此。

之所以「李昌奎案」改判為死緩,會引起社會的關注。那是因為我國長期存在的道德觀念與當今的法律意識出現了嚴重的衝突。

中國人一直強調:「殺人償命、罪有應得」,所以在很多普通民眾看來,李昌奎是死有餘辜。

那麼李昌奎的案件真的適合依法從寬處理嗎?法院的這個拿捏,把握尺度問題,就變得尤為重要。

然而,無論是趙院長的解釋,還是雲南高級人民法院四庭負責任人趙林接受採訪時的說法,普通民眾還是難以接受,他們認為李昌奎多活一天,就是對被害人家屬多傷害一天。

如果連一個連殺二人、兇惡至極的「惡魔」都不能夠嚴厲懲治的話,那將讓更多的殺人犯產生僥倖的心理。

也就是在這其間,王家也向法院提出了啟動審判監督程序的要求。請求雲南省高院撤銷終審判決,並依法再審,對李昌奎判處死刑。

2011年8月的22日,雲南省高院再次對此案進行了審理。考慮到李昌奎案件的性質,以其造成的社會影響。

最終還是判處了李昌奎死刑,讓他付出了應有的代價,關於傳統道德觀念與法律的碰撞,也暫時落下帷幕。

參考資料

央視《新聞1+1》:李昌奎案:情與法 罪與罰

新華社:雲南李昌奎案續:村民上書要求償命

廣州日報:雲南李昌奎案一審法官稱被告被迫自首賠償不積極

中國新聞網:中國法律專家認為李昌奎案民意媒體並未綁架司法

華西都市網:村民姦殺少女並摔死男童 因自首悔罪獲死緩

評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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