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男子不知女主播已婚,一見傾心,多次示愛,女主播在聊天中使用「感覺戀愛了」等曖昧語言,促使其持續打賞;男子獲悉女主播已婚後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返還充值打賞花費的13萬元——澎湃新聞12月31日從蘇州市中院了解到,該院日前二審維持原判,認定原告與女主播間的網絡服務合同主要因為主播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女主播向原告返還實際獲益的70%計4.2萬元。
未婚青年王剛(化名)2019年在某直播平台關注了擅長跳舞的女主播小倩(化名),成其鐵粉,4個多月里場場直播不落,兩人還互加微信等好友,聊天中王剛多次表達愛慕之情,累計打賞折合130萬個D幣的虛擬禮物。此後,王剛獲悉小倩已婚,於今年1月向蘇州相城區法院起訴,請求判令小倩返還其充值打賞花費的13萬元,直播平台運營公司承擔連帶責任。
法院審理認為,互聯網直播中存在平台運營方、主播、用戶三方主體,平台運營方與用戶間構成網絡服務合同關係,本案中,原告用戶與網絡主播構成第二重網絡服務合同關係。用戶打賞系網絡服務合同項下的消費行為,用戶通過充值獲得D幣,對主播的直播服務自願打賞D幣兌換的虛擬禮物。針對用戶打賞,平台提供虛擬禮物、提升賬戶等級,並給予用戶特效體驗、等級特權、直播間排行榜前列顯示等服務,使用戶獲得精神利益。同時,用戶充值D幣向主播打賞的是虛擬禮物,不具有現實環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等財產性質,但可作為考核主播直播受歡迎程度、粉絲人氣,與平台公司結算合作費用的依據。
本案中,王剛在微信聊天時不止一次對小倩表達了喜愛之情和想建立戀愛關係的意思,還有「我可以跟你在蘇州買房、一起生活在蘇州」等情感表達。小倩作為已婚人士,明知無法與王剛建立戀愛關係,卻以「感覺戀愛了」、「你不想我播,我想你了」等曖昧情感語言,使王剛陷入會與其建立戀愛關係的錯誤認識,促使其持續打賞,以獲得更多的平台收益結算。小倩還向王剛刻意隱瞞直播間另一位粉絲系其配偶。
據平台提供的數據,因為王剛的打賞,小倩可結算6萬元的分成收益。法院認為,小倩的上述行為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無法被一般的社會觀念接受和容忍。小倩與王剛間的網絡服務合同當屬無效,小倩的不當牟利是導致其與王剛服務合同無效的主要原因。
同時,王剛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網絡虛擬聊天可能存在信息錯誤的風險理應知悉。他與直播平台公司訂立的《充值協議》約定「『D幣』充值屬本平台根據業務運營需要提供的一次性服務,並非存款、預付款或其他可無理由退還性質的商品或財產權利」,作為該平台長期用戶,王剛曾打賞多位主播,對打賞的性質、效果有充分、全面的認知,也明知對用戶打賞的虛擬禮物主播不能全額等值獲益。因此,王剛對其與小倩的網絡服務合同無效有部分過錯,應承擔次要責任。
直播平台公司系有資質的平台公司,無證據證明其對小倩在該平台實施的直播存在監管疏漏,在提供觀看直播服務的過程中已進行必要的風險提示。王剛因充值支付的價款,公司已按約交付等比例兌換的「D幣」,對王剛的打賞也已按約提供相應服務。此外,小倩違反公序良俗的不當行為主要發生在平台外,直播平台公司無過錯,對王剛與小倩的網絡服務合同無效不應承擔責任。
綜上,法院酌情認定小倩向王剛返還實際獲益6萬元的70%,即4.2萬元。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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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感覺老師還是蠻好的,上次分手都特別難過,後來聽了情感調解之後,我也很快走出來了
求助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