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無論什麼理由大致來說只是表面的漂亮功夫而已,最根本的關鍵不過就是不愛了而已,但是有時候簡單幾個字是最難以出口甚至迴避的,所以有人會選擇拿一堆這樣那樣的原因說辭來拒絕對方,但可以果斷,也可以決絕,但是對於一些攻擊性傷害對方尊嚴的言辭一定禁止,畢竟這個人是你曾經真心愛過,而ta又全身心愛着你的那個人,當對方仍然糾纏不肯放手,即使是為了儘快解決分手,也不要有出口傷人的行為,就算此刻不愛了,何必去傷害一個曾經的愛人,當對方痴迷成瘋,可以直白的說出就是不愛的最為真實的痛,也許ta會逐漸接受這個事實,痛一次總比反...
情感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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