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挽留女友阻止分手
年輕小伙王志立在女友面前
做出想要抹脖自殺等過激動作相威脅
在女友報警後他情緒激動
將一名警察手部故意咬傷並用刀割傷
2021年9月24日
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檢察院
以涉嫌襲警罪對王志立提起公訴
要求女友換工作無果
喝醉後威脅稱要去「砸店」
22歲的王志立在上海一家餐廳內做服務員,偶然遇見女孩小慧,兩人相熟後成為男女朋友。然而,王志立總是懷疑小慧在工作中會結識別的男生,多次找藉口吵架要求她換工作無果,兩人爭執頻繁。
2021年7月19日晚上10點,王志立和小慧在外吃夜宵時,王志立喝酒喝醉了。等他發覺小慧已經走了時大發雷霆,給小慧撥電話吵架,還稱要把小慧工作所在的酒吧砸了。王志立掛了電話便前往小慧的工作地點。
7月20日凌晨2點,小慧趕往酒吧門口遇上了王志立。王志立見小慧趕來,做出情緒激動的樣子佯裝「砸店」。王志立酒後力氣大,小慧阻止不了他,便撥通了報警電話。王志立見小慧報警,更加生氣,他大聲嚷嚷着:「這是我倆的家務事,你報警幹什麼。」隨即很快離去,等警方來到時現場已不見了王志立的蹤影。
拿刀抹脖子恐嚇女友
王志立回到出租屋,將水果刀架在脖子頸動脈處自拍了一張照片發給小慧。小慧看見這張照片,立即再次報警,警察立即帶領兩名特保隊員趕至出租屋。
小慧向警察出示手機內的照片並稱王志立又威脅她說:「不和我好好商談,我就自傷自殘,死給你看。」小慧現在無法電話聯繫上王志立,她擔心王志立已經出事。
四人一起上樓,卻看見出租屋大門敞開。經過仔細搜索,只見王志立正手持那把水果刀藏在小慧臥室床底下。
王志立見到警察拒絕溝通,大聲嚷嚷着:「警察不要靠近我,過來的話我就抹脖子!」同時還在脖頸處做出拉扯動作,警察不敢靠近,王志立又提出讓小慧單獨進去交談。
警察:「把刀放下來好嗎?」
王志立:「跟你有關係嗎?」
警察:「感情問題好好談好吧。」
王志立:「我們在談,你們摻和什麼。」
警察:「我們不摻和,你把刀放下。」
王志立:「你走開啊。」
小慧主動提出進入房間與王志立單獨交談,警察只好站在門口處以防突發情況並聯繫特警。兩人在房間內交談了十幾分鐘,雙方溝通無果,小慧只能出門告訴警察「沒有辦法」。
四人在房門外討論時,王志立突然持刀從房間內衝出並迅速跑入衛生間將門鎖住。小慧急忙找出鑰匙將門鎖打開,警察與特保隊員衝進衛生間試圖對王志立進行控制。
撕咬警察手部十餘秒鐘
並用刀割傷
期間王志立低頭一口咬住警察左手手指用力撕咬了十餘秒鐘,同時扭動手中的水果刀,將警察左手多處割傷,好在王志立很快被制服,到案後,他如實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
經鑑定,該名警察左手多處軟組織挫傷,局部表皮破損掀起,關節輕度腫脹,構成輕微傷。兩名特保隊員也有不同程度輕微傷。
被捕後,詢問王志立要把刀架在脖子上的原因,他回答稱:「我和女朋友說過,我說我死你家,你信嗎。行了吧,你滿意了吧。」
經審查,王志立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檢察機關遂以涉嫌襲警罪對其提起公訴。
檢察官說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之規定: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感情之中偶有爭執是常見的情況,但要切記過於激動,甚至採取過激方式傷害自己也傷害對方。無論何時,都應當冷靜處事,牢記法律法規,切勿行差差錯。
來源:看看新聞K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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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