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未尖
因瑣事分手後,心有不甘的趙芳(化名)想要挽回感情,情急之下誤信一家「情感挽回」諮詢公司。先後兩次繳納6380元費用後,趙芳和前男友的關係不僅未緩和,反陷入僵局。她提出退費要求,對方強硬回覆說不僅費用「不予退還」,還拿出當時簽署的「協議」要挾她。趙芳並不是唯一受害人。法律界人士表示,在這些所謂的「合同」或「協議」中,部分免除商家責任,加重甲方主要責任、排除甲方主要權利的「霸王條款」可以被認定為無效的合同條款。(11月18日《北京青年報》)
對於「情感挽回」之類的諮詢服務,青年男女的正確態度應該是:一方面,要避免「病急亂投醫,逢廟就燒香」。換言之,要理智地擦亮眼睛,謹防上當受騙。比如上述新聞中的趙芳,在搜索引擎上輸入「如何挽回前任」之類的關鍵詞,看到一家自稱可以挽回感情的心理諮詢公司的廣告,就像抓住「救命稻草」一般,在對方傳來一份電子合同後,她並未細看,便簽下合同付了款;事後才發現自己作為甲方,被提出諸多要求,各種「不需要負責」「不允許投訴」,為她設置了諸多門檻。
另一方面,對於「情感挽回」諮詢服務提供的對策只可參考、不可依賴迷信。他們在「最有效的情感挽回套路,助你成功挽回愛情」等宣傳中所稱的套路,是針對大多數分手情形之下的應對經驗,對每個個體未必適用。試問:自己的戀人難道不是自己最清楚,而是諮詢公司的所謂「愛情大師」最清楚?實際上,據正規的心理諮詢師介紹,情感是最琢磨不透、捉摸不定的,挽回情感根本不會有「最佳方案」。
此外,「情感挽回」服務有一定的隱私屬性,這期間服務者容易不作為,卻宣稱自己盡了很大努力。而且「情感挽回」涉及三方——戀愛雙方及諮詢師,在挽回失敗時,諮詢師也能很容易地以「求助方沒有按照諮詢師給的流程來做,執行不到位」等說辭推脫責任。
因此,如果焦慮的青年男女相信甚至迷信「情感挽回」服務,那麼從一開始就輸了,不是學會了挽回愛情的套路,而是被人套路,數千元甚至上萬元服務費註定會「打水漂」。更嚴重的是,不僅不能挽回愛情,反而會讓愛情徹底死掉。感情是兩個人的事情,考驗的是兩顆心,花錢挽回感情,反而有失真誠。 【編輯:蘇亦瑜】
評論列表
有情感誤區能找情感機構有專業的老師指導,心情也好多了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求助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