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調查|女子交近17萬婚介費沒成,與非會員結婚被指違約不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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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專註解決大齡優質單身女性的婚戀問題。只有你想不到,沒有我們找不到的。」通過電話和微信,一自稱來自「MarryU Club高端會員俱樂部」的婚戀中介持續向北京的郭女士推銷「高端婚戀諮詢服務」,並承諾在服務期內一定能幫她找到合適的對象。

MarryU北京國貿萬達店 消費者供圖受「高成功率」、「優質對象」等承諾的吸引,2020年12月,郭女士來到MarryU婚戀平台位於北京的一家線下實體加盟店,簽訂了一份期限480天、價值近17萬元的會員服務合同和補充協議。約定由杭州邁優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杭州邁優」)委託北京菲比諮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北京菲比」)履行合約服務,承諾為郭女士提供定製版「獵婚服務」。但在後續服務過程中,郭女士發現,該平台提供約見的男士身份存疑,有的年齡、工作單位信息存在出入,有些見面後連微信或聯繫方式都沒留,「即使加了,(對方)也沒什麼反應。」

合同生效期間,郭女士在一次偶然的私人社交中結識了現在的丈夫,兩人2021年12月領取結婚證。婚後,郭女士以為可以返還一定比例的服務費,但被婚介機構以違反合同約定「和非中介推薦候選人結婚」為由拒絕。郭女士則稱,她當初沒仔細看合同條款,紅娘的推銷對其產生誤導。

有律師向澎湃新聞表示,該糾紛中,婚介服務合同中的一些條款有不合理之處。維權過程中,消費者存在舉證難的問題,消費者對婚介機構要謹慎選擇,不要輕易相信口頭承諾。

315調查|女子交近17萬婚介費沒成,與非會員結婚被指違約不退費

高價婚介服務費用近17萬元

2020年9月,郭女士突然接到一個自稱「MarryU Club高端會員俱樂部」(以下簡稱「MarryU」)銷售紅娘的人打來的電話。郭女士說,電話中,對方稱得知郭女士為單身,詢問其是否需要婚戀諮詢服務。

MarryU是杭州邁優推出的高端徵婚相親婚戀平台,於2015年上線,其官網宣稱「百分百實名認證」「安全有保障」。截至2020年6月,該俱樂部已在全國擁有40家門店,主要提供普通會員牽線服務、VIP會員一對一服務及VIP定製等婚戀服務。

郭女士稱,起初她並沒有相信對方,迅速掛掉了電話。但在之後的兩個多月內,她頻繁接到MarryU銷售紅娘打來的「推銷」電話,聲稱「獵婚服務」成功率很高且資源豐富。

郭女士說,她自身的學歷、收入等硬件條件不錯,擇偶條件較高,傾向於 「姐弟戀」。但一直以來,由於原生家庭的問題,父母感情不太好,她對婚姻「既期待又害怕」。在以往參加的交友活動中,她又發現很難自己找到合適的伴侶。

當時32歲的郭女士,面臨「未婚焦慮「和「年齡焦慮」的雙重壓力,在銷售紅娘的「熱情推薦」和不斷許諾下,她開始考慮通過婚戀中介公司尋找合適伴侶。

添加銷售紅娘微信後,對方開始根據郭女士的擇偶偏好推薦男士資料。郭女士提供的文件顯示,銷售紅娘向她分享的文檔中,標明了候選人的學歷、收入、家庭背景等詳細信息及個人照片。「倒是可以認識下。」看到郭女士對一名男士的資料表現出興趣,銷售紅娘邀請她來門店聊聊天,「我看看你們的軟性匹配度怎麼樣。」

2020年12月12日,郭女士前往位於北京朝陽區的「MarryU Club高端會員俱樂部(國貿萬達店)」。她說,在銷售紅娘的推銷下,她當場簽署了一份VIP會員婚戀會員服務合同,並繳納了7萬元服務費。中介承諾,若郭女士在一年內成功結婚,就會退還約3萬元的費用。

簽約後,郭女士擔心自己無法在一年內成功結婚,便提出將服務期延長為兩年。同年12月24日,郭女士與中介重新簽署了第二份合同和補充協議,並填寫了一份「單身承諾書」。

郭女士簽訂的婚戀服務合同 消費者供圖合同顯示,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服務期限480天,費用共計169800元。服務期內,MarryU愛情顧問將為郭女士約見不少於20位人選。郭女士說,中介向其口頭保證,一定會按照她的擇偶標準為其約見候選人,且「只要在兩年內結婚,就能以禮金」形式返還60%的服務費,返還金額約10萬元,還表示出現任何問題可以直接找總公司「杭州邁優」售後。郭女士表示,從她第一次去門店簽合同開始,就有四五個銷售紅娘向她「熱情推銷」,誇她的條件優秀,「(中介)說我的條件在她們那裡根本不成問題,」並展示了大量的過往成功案例。郭女士稱,中介向她口頭保證「服務成功率99%」,不出六個月就能為郭女士找到滿意的對象,並聲稱公司提供的高端服務在上百萬元,「我這個(十幾萬)不算什麼。」

郭女士稱,自簽約以來,服務紅娘陸續為她安排與15位候選男士見面,但「基本都屬於無疾而終」。她和這些男士們基本只在上述門店見過一次面,雙方聊30分鐘左右,一些人連微信或電話都沒留,還有一些即便加了微信,態度也很冷淡,幾乎不回復。

郭女士說,她曾向服務紅娘反饋過該情況,但對方回復稱「男嘉賓最近工作較忙」,或「已經匹配到女士」。

郭女士稱,從第4個匹配對象開始,服務紅娘推薦的候選人年齡開始逐漸超出她的擇偶年齡要求,「她們說這樣成功率會高一點。」這期間,紅娘基本保持着一個月為其介紹一位男士的頻率。

但在2021年10月的一次見面後,她發現中介提供的候選人信息含虛假成分,進而讓她產生所見男士可能是「婚托」的懷疑。

意外與非會員婚戀,要求退款被拒

郭女士說,中介提供的一位男士資料顯示,對方出生於1985年。但在接觸過程中,她在交談中無意間得知對方的屬相,確認其出生於1983年。她就此向服務紅娘求證,但對方回應稱,「(他的)身份證確實是1983年的,應該是資料不小心填錯了,我們的失誤。」

郭女士與服務紅娘的聊天記錄,對方承認一位約見男士資料年齡有誤。 消費者供圖郭女士對一些男士的工作和收入也有疑問。她在實際過程中發現,MarryU的服務紅娘並不提供候選男士的工作單位信息,稱這屬於「隱私」。郭女士說,和第一位候選男士見面時,對方自稱是某醫院人力資源主管。她就此向中介求證,紅娘回復稱,工作單位屬於男會員的「個人隱私」,中介方只能透露大致行業信息,具體工作單位只能靠男士主動告知。

郭女士向澎湃新聞提供的一份資料文檔顯示,一位候選男士的「職業」一欄填寫的是「京東投資經理」,年收入超過100萬元。郭女士說,她通過私人關係向一位在京東工作的朋友打聽該男士,但「(我朋友說)在上海和北京的公司員工名單里都沒找到,但也有可能是(公司內部的)通訊錄不合併」。郭女士表示,後來服務紅娘稱該男士因個人原因暫時無法見面,她就沒再繼續追問。

雖然紅娘牽線約見的男士不符合預期,但郭女士在一次偶然的私人社交中結識了現在的丈夫,兩人當時迅速墜入愛河,並於2021年12月領取結婚證。婚後,郭女士以為可以返還60%的服務費,卻遭拒絕。

郭女士表示,「北京菲比」方面稱,根據當初簽訂的補充協議,自原合同簽訂之日起的24個月內,郭女士必須與「中介推薦的候選人」結婚,才會獲得中介方以禮金形式退還的101880元服務費。同時,根據合同規定,一旦郭女士在合同期間和其他人建立戀愛或婚姻關係,從而喪失單身資格的,經雙方確認後,合同自動終止,服務費不予退還。

郭女士稱,簽訂補充協議時,她曾對協議上所寫「24個月內結婚可以退款」的時間點提出質疑,指出與合同中「服務期限480天」的時間不符。但銷售紅娘告訴她,這只是書面協議的填寫要求,公司規定(郭女士選擇的套餐)最長服務期是16個月,「必須這樣寫。」簽訂補充協議後,可以為郭女士將服務期延長至兩年,「這些(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銷售紅娘承諾將一直為其挑到滿意為止。

郭女士表示,如果當時知道只能和「約見的男士」結婚才能返現,不會簽下如此高額的服務費,但紅娘推銷時,說的是只要結婚就退禮金。銷售紅娘的不斷承諾贏得了她的完全信任,加之對自身感情狀況的無奈,她在簽訂協議時沒有細看合約條款,「總覺得口頭都說好了,他們也信誓旦旦地保證,應該就是沒有問題。」

在協商退費過程中,郭女士還基於約見男士們的種種表現,對該平台提供的會員信息真實性提出質疑,認為只憑當初填寫的「單身承諾書」無法證實候選人真實的個人情況及婚姻狀態。

郭女士說,對此,「北京菲比」方面僅表示,候選人的資料均經過嚴格考察,但婚姻狀態確實無法證明,「(出現這種情況我們)會極力譴責」。對於退款要求,「北京菲比」讓她等待通知。而「杭州邁優」方面則表示她與非候選人結婚是違約行為,不接受禮金返還或服務費退款。如果她不接受,需要自行與「北京菲比」方協商。截至目前,就退款事宜雙方無法達成一致。

郭女士與銷售紅娘白某的聊天記錄。 消費者提供委託律師:案件具有典型性,退全款難度很大對於郭女士反饋的情況,澎湃新聞記者根據其提供的簽約合同,致電負責的銷售紅娘白某。但白某表示自己已經退休,有任何問題找公司負責,「錢轉到公司後和我沒有任何關係,不要和我說話,」隨後便掛斷了電話。

隨後,澎湃新聞致電MarryU Club國貿萬達店網上公布的電話,但顯示該號碼為空號。記者還撥打了杭州邁優的官方客服電話,但始終無人接聽。

郭女士提供的補充協議郭女士的委託律師——上海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陳律師向澎湃新聞表示,從目前搜集到的證據來看,本案爭議焦點是對方是否提供虛假人選,郭女士目前已經確定的不實信息是一位男士的年齡誤差兩歲。根據郭女士的描述,另有其他會員見面給其的感覺和MarryU提供的簡歷描述不符。但從訴訟的角度來說,這些取證都非常困難。另外,根據合同約定,MarryU方已提供了15次約見服務,相當於執行了大部分約定的可量化服務內容。因郭女士「已婚」這一事實,根據簽訂合同條款的明確約定,合同已經自動終止。「以上三點均對郭女士的訴訟維權不利,要想證明對方存在銷售欺詐行為違約並實現退還全款,難度很大。」

陳律師指出,雙方簽訂的《婚介服務合同》屬于格式合同,但有些條款不太合理,甚至有可能會被認定無效。他舉例稱,服務合同約定郭女士在合同期間一旦與他人建立戀愛或婚姻關係,服務合同就立即自動終止,已經繳納的服務費也不會退還。但實際上,先不說婚姻關係,戀愛關係的長短其實根本難以預料。如果因為會員開始了一段戀愛關係就會立即終止服務合同、不退還任何服務費,尤其是對於繳納了非常高額服務費的會員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他認為,約定服務合同使用「中止」更為合理,而不是「終止」。

另外,服務合同中還有一條「免責條款」,規定會員在和MarryU提供的約見人交往中,要自己審慎注意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在交往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的,MarryU不承擔任何責任。

陳律師指出,這是一個典型的「免除責任條款」,但事實上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MarryU在提供約見人過程中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導致會員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失,發生爭議時前面提及的免責條款將會被認定無效。

「這起案件具有典型性,消費者較缺乏法律意識。」陳律師表示,截至目前,MarryU方未對郭女士委託發出的律師函做出任何反饋或回應。

澎湃新聞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致電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員稱,目前與婚戀平台相關的投訴維權情況較多,但市場監管局只能起調解作用,找企業溝通消費者的訴求。如果在已經接受部分服務的情況下要求退全款,難度較大,建議直接走司法程序做民事調解。

這位工作人員表示,「婚托」問題不在市場監管局的職權範圍內,有直接證據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非國家有關機關的婚戀平台可能通過自己的數據庫做篩查,備案了會員的身份證信息,但無權核實消費者信息是否真實有效,也無法控制在後續約會過程中出現被騙等情況,「我們之前處理其他婚戀(平台),存在過這樣的情況。」

專家:維權舉證難,婚戀平台亂象難以根除

上海正策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律師徐亦向澎湃新聞表示,從合理性角度分析,郭女士所稱的「婚托」、對方年齡「誤差兩歲」,很難證明商家構成欺詐。

他指出,消費者作為甲方,在合同簽署時具有選擇權,可以貨比三家占據主動。如果在意商家的口頭承諾部分,則必須書面化,否則默認消費者認可這部分是服務方附贈增值服務部分,不成為商家的合同義務。目前婚戀市場的服務價格從幾萬到上百萬不等,如遇到服務價格不菲的情況,建議聘請律師陪同簽署以保障自身權益。

對於此前曝光的婚戀行業種種亂象,徐亦表示,消費者必須清醒認識到,婚戀介紹只是「一個途徑」,而一些所謂的「真實候選人」,不是最為挑剔的一部分男性,就是最難追求的一部分女性,因此消費者不用抱有太高的希望。

截自MarryU平台官網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指出,近年來,有關婚戀平台的投訴攀升,投訴內容具有相似性和普遍性。郭女士維權之難主要在於以下兩點:首先是口頭承諾未書面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服務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做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而婚戀平台工作人員通過虛假承諾、洗腦話術誘導消費者,故意不將口頭承諾寫進協議,就是為了推卸責任,遇到問題後矢口否認,消費者很難舉證維權。所以,消費者一定不要輕信婚戀平台的口頭承諾,要將所有承諾內容寫進合同當中,並保存好合同等相關證據。

其次,難以證實確有「婚托」。婚戀網站收取服務費後,理應為服務對象提供真實可靠的交友信息。如果平台通過「婚托」欺騙消費者,屬於典型的欺騙行為。但由於「婚托」很難辨別,信息主導權在商家手中,就算消費者感覺遇到了「婚托」,最後往往不得不自認倒霉,「這種舉證維權之難的現象,客觀上縱容了『婚托』欺騙行為,更導致婚戀平台亂象難以根除」。

陳音江認為,婚戀交友是一件嚴肅的事情,雙方須以信息誠信為基礎。如果網友註冊信息失實,就給交友埋下了隱患,甚至陷阱——為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提供了「便利條件」,甚至可能為違法犯罪行為提供掩護。解決此類問題,關鍵還是婚戀網站要誠信守法經營,嚴格執行實名制,為消費者提供安全可靠的婚戀服務。

同時,相關監管部門必須嚴格履行法定職責,加強對婚戀網站的飛行檢查,保持投訴維權渠道的暢通,「一旦發現問題,堅決依法嚴厲查處。」

(本文來自澎湃新聞,更多原創資訊請下載「澎湃新聞」APP)

評論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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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1 23:08:49

我朋友諮詢過,還真的挽回了愛情,現在兩人已經結婚了

頭像
2024-07-18 21:07:09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頭像
2024-04-07 13:04:42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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