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李商隱
紅塵陌上,獨自行走 ,綠蘿拂過衣襟,青雲打濕諾言。山和水可以兩兩相忘,日與月可以毫無瓜葛。該來的總是要來,該離去的還是會離去。即便如何惋惜,如何挽留,都無法更改離別的命運。
與朱枚成婚,博夏夢歡心
香港才子金庸一生曾經歷過三段婚姻,他和杜治芬的第一段婚姻非常短暫,兩人相識於杭州,成婚於香港,但不久兩人的感情就出現了裂縫,兩人因工作原因總是聚少離多,且杜冶芬不懂粵語交流不便,於是兩人很快就離婚了。
離婚不久後的金庸便在《大公報》結識了朱枚,他們是同事,因為有着共同的愛好和目標而走到了一起。兩人情投意合、恩恩愛愛,金庸認為,作為一個記者,應該以文為王,所以他把朱枚的"枚"字改成了"玫"字,"朱玫"這個名字便由此而來。
熱戀不久後,兩人便在香港最華麗的酒店舉辦了隆重的婚禮,婚禮現場聚集了香港各界名流,讓人仿佛置身於明星雲集的春晚現場。
很多人都認為金庸是一個鍾情的人,因為在他的筆下愛情故事都是那麼的完美,就連瓊瑤都承認愛情戲沒有人能夠寫過金庸,但金庸卻在現實生活中背叛了他的妻子。
後來的金庸暗戀上了一個叫夏夢的女子,她清新自然、甜美單純,為了接近她,金庸離開了報社的職位,加入劇組並改名為"林歡",意思就是"博取夏夢的歡心"。
金庸的確這樣做了,為了博取夏夢的歡心,他為夏夢量身定做了一出《王老虎搶親》的戲,並由金庸親自擔任導演,於是金庸有了接近夏夢的機會。金庸雖然暗戀夏夢,並且已被眾人所熟知,但他始終沒有越過雷池一步。
金庸和夏夢兩人由於工作需要越走越近,但是兩人也只有在工作上才有接觸,他們總是保持着一定的安全距離,沒有被盲目的愛所迷惑,因為兩人都已經有了家室。
婚內愛上他人,中年喪子
朱玫與金庸的兒子查傳俠出生後,金庸拋棄了幻想,踏踏實實的投入工作中來,他和夏夢的感情也徹底結束了。而這時,金庸與朱玫的感情重新升溫,一家三口再次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朱玫和金庸是同甘共苦的夫妻,在金庸創立《明報》之初,也是朱玫最為勞累的時候,首先她要照顧金庸,為他洗衣做飯;其次她要為報社工作而四處奔波;最後她還要照顧剛出生的孩子。
朱玫沒有絲毫怨言,全心全意支持金庸事業,一腔熱血地成為了《明報》的第一位女記者。
後來金庸通過小說連載獲得了極大的關注度和曝光率,他的《明報》銷量也節節攀升,逐漸成為了香港最暢銷的報紙之一。但這是夫妻二人的感情也逐漸出現了裂縫,直到後來金庸劈腿,中年喪子的打擊使這段感情徹底走向了絕路。
和妻子經常吵架的金庸一般都會去"麗池"附近的餐館消遣,在這裡金庸見到了熱情、年輕的女服務員林樂怡。林樂怡是金庸小說的粉絲,非常喜歡他的文字,金庸也經常和他討論小說,慢慢的兩人關係越來越親近,最終走到了一起。
金庸和朱玫結婚已經23年了,林樂怡這一年恰好23歲,年輕貌美、熱情奔放的她讓金庸不能自拔,為了更好地安頓林樂怡,他為她找了一個專門的住處,後來被敏感的朱玫發現了,無疑對朱玫來說是一個巨大的打擊。
不久後一個電話使得這段婚姻徹底走到了盡頭,這個電話是來通知他們兒子,他們的兒子查傳俠在美國自縊,這個消息對金庸和朱玫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朱玫無法忍受金庸婚內愛上別人和自己兒子自縊的現實,最終選擇了和金庸離婚。
金庸撕掉離婚書,卻沒有了回頭路
金庸的朋友林燕妮曾經這樣說到:"金庸和朱玫在離婚期間都經歷了最痛苦的時刻,因為他們未滿20歲的孩子在這個時刻選擇了自盡。"1976年,金庸撕掉離婚書挽留前妻,朱玫卻說:"我們兩個沒戲了,早已沒有了回頭路。"
在金庸晚年的時候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他在離婚前夜試圖挽回妻子,以彌補自己犯下的過錯,但是朱玫卻說,我們都要向前看,不要再回頭了。金庸知道朱玫是一個倔強的人,她一經決定的事很難再改變。
兩人離婚後,朱玫近乎是"白手"離家,她沒有要求得到《明報》的任何股份,也沒有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或許在他看來,孩子們跟着金庸會有更好更舒適的生活。
朱玫和金庸的離婚也成全了金庸和林樂怡的成婚,但是朱玫卻提出了一個條件,就是林樂怡必須去扎輸卵管才能夠和金庸結婚,朱玫這樣做,無疑是為了保護她的孩子免遭繼母虐待罷了。
和金庸再次結婚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朱玫獨自一人度過孤苦無涯的晚年。她不僅不接受金庸的資助,還拒絕見自己的兒子,這樣的情境讓金庸的良心更加不安。
後來金庸在對央視主持人白岩松說,他不是一個合格的丈夫,因為他辜負了一位好妻子,他為此感到非常難過。
1998年,年僅63歲的朱玫在醫院去世,令人唏噓不已的是她的死亡證明不是金庸拿的,也不是她的孩子拿的,而是醫院的一位員工拿的,這和金庸晚年的快活生活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生而為人,就應該努力去尋得所愛之人,懂得如何去愛,更該懂得怎樣去珍惜每一份來之不易的愛。因為愛一旦錯過,任你如何追悔莫及,都已回不到最初,再也無法從頭開始。
文/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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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的東西感觸很深,對情感上幫助很大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