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妻子不滿婚內生活尋婚外戀,被拋棄後找母女二人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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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來源於:裁判文書網。文中人名均為化名,圖片來源於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繫作者刪除)

導語

案例:妻子不滿婚內生活尋婚外戀,被拋棄後找母女二人復仇

婚外戀本是一件不是很光彩的事情,但是卻因此由愛生恨,甚至為了報復,不惜搭上了自己的大好前程,萬般過,皆是錯,自己有錯在先還不知的悔改,最是可憐,也最是可恨。

冷漠的家庭

楊玉霞生於工人之家,高考之後考進了當地的一所師範學校,畢業後被分到一所小學裡當老師,平日裡不是怎麼說話,但是工作上也算認真。

在感情中楊玉霞並沒有工作時的一帆風順,初戀男友在與她相愛後又背着她和別的女人混在一起,她一氣之下燒毀了男友的家門。1991年,楊玉霞與剛剛相識半年的丈夫結了婚,但是婚後的生活也並沒有什麼改變。

夫妻感情也不是很和睦,兩個人經常吵架,只需要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技能打起來,尤其是楊玉霞產下了一名女孩後,越發的感覺丈夫那重男輕女的思想,夫妻兩個人之間的感情變得也更加冷漠了。

婚外戀情

1995年與丈夫吵架後的楊玉霞回到了自己的娘家,並且見到了自己的老鄰居徐國初,楊玉霞發現徐國初家裡的婚姻生活也並不美滿,機緣巧合之下,兩人情投意合,開始了背着兩個家庭的婚外戀,並且在外面租了一間房子來同居偷歡。

但是楊玉霞隨着時間的推移,發現徐國初也並不是真正的愛自己,徐國初與自己交往只是為了滿足生理上的需要,並不可能為了自己而和妻子離婚。

同年8月,兩人開始了爭吵,並且吵到了派出所和徐國初家中。

8月8日,徐國初在楊玉霞同事候某家中向楊玉霞表示道歉並且提出分手,而且還補償了楊玉霞五千塊的賠償。楊玉霞當場大怒,認為徐國初只是為了欺騙自己的身體,並且還說也不讓徐國初的家裡好過。

此後,徐國初還找了楊玉霞工作所在小學的黨支部書記來進行調解,想讓楊玉霞放下這一段充斥着愛恨情仇的恩怨。可是徐國初的坦白並沒有撫平楊玉霞的怒火,楊宇霞認為徐國初這樣做是讓自己在工作、家庭以及社會中把面子全丟光了,讓自己臉面掃地了,於是楊玉霞決定要報復徐國初,她在給自己的丈夫寫下一份遺書後開始了她的報復計劃。

實施復仇

1996年9月9日,楊玉霞以要清洗廁所為藉口向一名學生家長討要了兩瓶五百毫升的強濃硫酸。

同年9月11日中午12點55分,楊玉霞攜帶着兩瓶濃硫酸來進行了她的報復,先是騎自行車來到了殷行路第一小學,將徐國初的女兒,年僅8歲的徐麗君以徐國初家中有事需要立即帶孩子回家為藉口,將徐麗君騙到了一個建築工地中。

以幫助徐麗君整理儀容為藉口,將一整瓶濃硫酸從徐麗君的頭頂上澆下,痛苦不堪的徐麗君立即跑到了大街上尋求路人的幫助,在路人的幫助下,徐麗君被送往了醫院。

幾分鐘後,楊玉霞又從建築工地趕到了徐麗君的家中,將另一瓶濃硫酸潑向了剛剛正出門的徐麗君母親顧夏萍的身上,隨後逃之夭夭。

顧夏萍母女二人面部和身體嚴重受傷,其中徐麗君毀容並且雙目失明。

楊玉霞在對兩人潑硫酸進行傷害之後,自己的雙手也因為濃硫酸而灼傷,在進了包紮後,當天下午,楊玉霞向當地警方自首。

案發後,上海的各家媒體全部都在自家辦刊上登出了這條消息,社會反響極其強烈,從主流媒體到市井家庭全部都在對楊玉霞發出譴責。

案件結果

1996年11月1日上海法院一審判決楊玉霞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但是楊玉霞卻不服這個判定,於是便提出了上訴。

1996年12月 10日,上海市最高人民法院駁回了楊玉霞上訴,並且維持原判死刑並立即執行。

律師看法

為什麼只是故意傷人罪,並且楊玉霞還是投案自首,卻要判處這麼重的刑罰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63條規定,犯罪後自首的,可以從輕處罰。「可以從輕處罰」卻不是「應當從輕處罰」,根據本案的具體情況,對被告人楊玉霞不予從輕處罰,理由如下:

1、被告人楊玉霞犯罪動機很是惡毒

(l)被告人楊玉霞,長期與徐國初進行婚外戀情,破壞了徐國初的家庭。而且為達到與徐國初重新組建一個家庭的目的,甚至要求徐國初去與自己的妻子提出離婚。在徐國初進行了道歉以及多方調解之後,楊玉霞懷恨在心,積極實施報復,將無辜的顧夏萍、徐麗君母女二人作為報復徐國初的對象,來達到傷害徐國初的目的,主觀惡意極深。

(2)積極預謀、精心策劃。當楊玉霞向學生家長以謊言索要濃硫酸時,充分的反映了楊玉霞想要實施報復的決心。楊玉霞還事先找好了作案地點,尋找冷僻地點進行犯罪,並編造顧夏萍給徐國初打電話讓自己來接徐麗君的謊話,能夠讓她從徐麗君班主任出將徐麗君騙出學校實施報復。

2、手段殘忍、情節惡劣

(1)採用傷害性極強的濃硫酸實施報復

(2)連續實施犯罪,犯罪態度堅決。像是在建築工地對沒有擁有自衛能力的徐麗君進行傷害,目睹被害人被傷痛折磨卻並沒有悔改,接着又來到了顧夏萍處實施二次報復。

3、犯罪後果極其嚴重,民憤極大

(1)被告人楊玉霞實施的犯罪手段極其殘忍以及對被害人造成了極大傷害,致使顧夏萍、徐麗君母女二人嚴重毀容,以及徐麗君雙目失明,導致其接下來一生都只能在黑暗中渡過。

為進行治療需要大量的費用,雖然經過社會各界的捐助,但是人眼不夠接下來治療以及護養費用,不僅將家庭生活鋪上了陰影,而且還給社會帶來了極大的壓力。正向被害人顧夏萍所說的那樣「你讓我們母女兩個以後怎麼辦!」

(2)被害人在「嚴打」期間及大力弘揚社會主義精神的時候頂風作案,其行為極其的惡劣,根本就是視法律於無物,嚴重敗壞了社會安定和諧的風氣,影響了人民教師隊伍的士氣,人民群眾對其行為極其不滿以及憤慨,引起了強烈的社會反響。

縱觀全部案情,對被告人楊玉霞應予嚴懲。

教師

評論列表

頭像
2024-03-03 14:03:58

我一直有關注,真的很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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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04:09:00

可以幫助複合嗎?

頭像
2023-06-22 18:06:01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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