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訊(記者 康世保 見習記者 郭歌 通訊員 牛丹 李銳)耄耋之年,本是享受天倫之樂的年紀,但88歲的張大爺卻一紙訴狀將自己收養了61年的兒子小張告上法庭,要求解除收養關係。父慈子孝為何對簿公堂,這背後又有怎樣的矛盾呢?近日,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了這起案件。
張大爺家住襄城縣,與妻子婚後未生育兒女,於1960年收養了當時不滿1歲的小張,含辛茹苦將其撫養長大。小張結婚後與妻子生育了2個兒子,祖孫三代一塊住在村里和和睦睦。直到2020年年底,喪偶的張大爺在未告知小張夫妻的情況下登記再婚,並和老伴去了外地居住。得知此事,一時難以接受的小張妻子對回家過春節的老人指指點點,引起張大爺不滿,公媳之間發生爭吵。後來,小張夫妻意識到錯誤,多次向老人賠禮道歉,但張大爺覺得將小張撫養長大,他卻不知感恩,縱容妻子與自己發生矛盾,要求斷絕父子關係,並訴至襄城縣人民法院。
61年父子情,豈是說散就散。為挽回父子感情,促成雙方和解,法官走訪了張大爺親屬、周圍鄰居、村幹部,詳細了解雙方平時關係和小張對老人的贍養情況,得知小張為人和氣孝順老人。同時,小張妻子為自己的行為後悔不已,表示尊重老人再婚權利,並和小張盡到贍養義務,回報養育之恩。但張大爺堅持己見,調解沒有成功。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為,判斷收養關係是否應予解除,應該結合雙方關係惡化的原因、是否有修復的可能、收養人的合法權益是否受到持續侵害,被收養人的主觀過錯、悔過表現等事實謹慎衡量。本案雙方形成收養關係已61年,感情基礎深厚。因張大爺再婚之事發生的家庭矛盾,不可與61年的撫育關愛相提並論,且其兒媳明確表態不再反對張大爺再婚,小張也願意消弭雙方誤解,履行贍養義務,以盡兒女孝道。可見,雙方矛盾並非不可調和,關鍵是要互相理解、積極溝通。考慮張大爺已88歲,膝下無其他直系親屬,從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保障其老有所養、老有所依的角度出發,一審法院判決駁回張大爺的訴訟請求。
張大爺不服,提起上訴,許昌中院二審維持原判。經一審、二審及法官耐心說理,現一家人終於冰釋前嫌、和睦相處。
法官說法:「本案在充分衡量雙方關係是否惡化、能否共同生活的基礎上,對原告處分權進行適當干預,依法駁回其訴請,以期修復父子感情,救治情感危機,重建和諧關係,避免老人贏了官司,卻輸了感情、失了依靠。家事不是小事,更不可小視,用司法講好敬老孝老故事,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是家事審判的重要職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條
收養人在被收養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養關係,但是收養人、送養人雙方協議解除的除外。養子女八周歲以上的,應當徵得本人同意。
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係。送養人、收養人不能達成解除收養關係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條
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係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係。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映象網許昌新聞熱線:13703868400,投稿郵箱:xuchang@hnr.cn。映象網「大象陪辦」電話180 03719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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