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都羨慕那些從學生時代起就一路相伴走上婚姻殿堂的感情。畢竟有一個知道你的過去,也懂得你想要的未來的另一半共度餘生,確實是一件足夠美好的事。以至於忽略了另一個可能性的存在,感情還沒走進婚姻,也有可能提前感受到七年之癢。
在現實生活中或是網絡上都能看到類似的例子,談了四五年,甚至七八年的情侶,與結婚還差臨門一腳的時候選擇了分開。這種情況在我看來還算是不錯的,也很佩服他們可以有足夠的勇氣,忽略已投入的時間、精力、感情,去理性地看待這份關係,並在發現這份關係已經不合適再長期發展下去的時候及時止損,這本身就是一件相當不容易的事情。
捨不得已投入的沉沒成本,會將你的一生都牢牢套住。
之所以有這樣的感慨,是因為身邊有一個朋友遇到了類似的事兒。在說他的故事之前我們不得不承認,喜歡二字實在是一門玄學,對於人類的感情我們無法控制,也永遠琢磨不透。
這位老哥就是在他跟她女朋友談了5年之後的某天,發覺自己好像不喜歡她了。用他的原話說,「就是覺得沒有共同話題了。」這理由很扎心,畢竟上個月我還收到了他發過來他們新房裝修好之後的照片,簡單又溫馨,廚房用具一應俱全,茶几上擺着插着鮮花的玻璃瓶。儼然一副小家的模樣,然而這時候最應該存在的愛情,卻偷偷跑掉了。
具體聊下來,他的意思大概是,因為朋友同事關係的重合,大家都知道他們在一起了那麼久,就這樣分手會落個渣男的名聲,所以儘管不喜歡了,但還是會繼續跟她結婚。
我的第一反應是他簡直自私又懦弱,因為無法承擔分手的後果,所以打算讓別人搭上自己的一生去配合他深情負責的人設。一度很看不起他,連句分手都不敢說。這樣說起來,將來他們就算結了婚,也算不上是因為愛情,而是鴨子被趕上了架,下不來了。
有這樣一個說法,談戀愛就是應該抱着試錯的心態。也就是說,兩個人只要在相處期間,都只是處於一段感情的磨合期。這期間,有的人合適,當然也會存在不合適,於是有人走,有人留下。留下的那個人繼續處着。然而現在的問題是,將磨合期拉長之後,這段感情是否仍然處於試錯階段?還是說過了某個時間界限之後,在道德層面上的契約關係會自然形成,一紙婚約在那種情況下也就僅僅是一張紙而已了?
顯然這是一個無解的問題。或者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標準答案。
我在鄙視那位朋友的時候很是理直氣壯,認為自己占據了起碼的道德制高點。但是,換位思考,如果我是那個被蒙在鼓裡的女生,在我眼裡的情況是這樣的:有一個談了5年的男朋友,相處融洽我也很愛他,每到周末我們都會在自己的小窩,做一頓還算豐盛的晚餐,看他吃着我親手做的菜。有時候明明很滿意,卻故作高深地說着這個菜太咸那個菜太淡來故意逗我生氣,然後我十分配合地送他一個白眼,嘴角卻仍掩飾不住笑意:嫌不好啊,那下次你做…… 心裡卻暗暗期待這樣的幸福永遠不要有盡頭。
像這樣只能看到幸福這一面的我,確實很難接受男朋友已經不喜歡我了的事實,甚至很可能會因此自我否定。他最好永遠都不要說,一輩子活着他一直愛我的謊言中也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但,一個人的演技真的沒有那麼好。就像喜歡一個人一樣,要演出不喜歡她的樣子很難,不喜歡卻要裝作喜歡,同樣也很難。哪怕他盡心盡力地演,也終有一天會被拆穿。感情中一絲一毫的變動,都能被名偵探附身的女生敏略地捕捉到,何況是不喜歡這件事。
嗯,接受這個事實同樣也很難,但也好過跟一個不喜歡自己的人在一起一輩子。到最後連最後一點愛意都消磨殆盡的時候,結局也逃不過拖着一副被生活折磨不堪的軀體,相互走上相反方向的道路。
何必呢,不如就此放手。
你有不喜歡的權利,別忘了我也有面對現實的勇氣。
覺得兩個人談戀愛,並不是我在喜歡,也不是你在喜歡,而是【喜歡】本身就在你我間沉默地生長着。偶爾回頭看看,才能發現它並沒有消息或者斷裂。它可以長成參天大樹,也會突然死在某個雨夜,這些都是它的事。
如果不幸你我之間的結局是第二種,我們所能做的最積極的事,就是找一處還算好的風景將它埋葬。然後互相道別,體面分開是最好不過的結局。
畢竟愛過,也不是什麼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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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謝你了,我們現在都已經和好了,謝謝!
可以幫助複合嗎?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