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許多情況下都弄不懂,一個人確實可以另外愛上兩人嗎?
有些人一定會說:能夠的!能夠的!我一口氣能夠喜歡好幾十個小帥哥,尤其是那類年青酷帥又酷炫的!
Emm~針對這類狀況,我只有說:拿走!拿走!都拿走!總之我只喜歡好看的漂亮小姐姐。
但假如真實曾經愛過一個人就會發覺,一旦愛上另一方之後,內心基本上是難以再容下第二個人了。
那以前尤其濫情的漂亮小姐姐又是什麼原因呢?
實際上喜歡一個人和愛上一個人是存有實質的差別的。就如同兒時大家喜歡的物品有很多,喜歡看動畫、喜歡吃零食、喜歡打遊戲、喜歡和盆友一起玩...大家往往喜歡這種事便是由於他們能給大家產生無窮無儘快樂。
而喜歡一個人也是一樣的大道理,你能喜歡他,那麼他的的身上一定會有吸引你的點。例如他從相貌上吸引了你,每一個人都非常容易被好看好看的人或物所吸引。又換句話說是他有故事的人可以讓你產生開心。總而言之原因是許多的,由於每一個人的追求不一樣,因此喜歡的緣故也會不盡相同,你喜歡的點許多,才導致了你喜歡的人許多。
那麼喜歡呢?愛是不是還可以分為分多呢?
「對我來說愛是唯一的,大家也不太可能另外愛上兩人 !」
為何那麼說呢?最先真正的愛情分先來後到的,最開始走入你內心的那人是占有了肯定的主導性的。緣故非常簡單,愛會令人不自覺的迷途,即使一個再能保持理智的人,也在所難免不由自主的惦記着另一方。一旦有一個人住進了你的內心,別人對你再好,你除開想個方法收益他,也無法再對他心存情意了。
但實際上愛也分很多種多樣,例如對爸爸媽媽的愛、對親人的愛、對朋友的愛....總而言之身旁與你交往的每一個人都很有可能會造成一種情感,每每大家造成別離,交往的界面就會刺激性到你內心裡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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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諮詢過,還真的挽回了愛情,現在兩人已經結婚了
可以幫助複合嗎?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