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婦女節即將到來,女性維權再度成為焦點。對此,上游新聞記者向重慶百君律師事務所,以及大渡口區春暉路街道錦鳳社區了解了女性維權相關案例,以及解決途徑。
案例一:
男方出軌後向妻子寫下保證書
據重慶百君律師事務所王艷律師講述,在事務所所經手的案例中,有一個關於女性權益保護的比較典型。
家住渝北區的小楊(化名)與老公戀愛8年,終於修成正果,婚後還有了一個女兒。通過家裡親戚朋友「牽線搭橋」,兩人接了個工程,小賺了一筆。
小楊本以為家庭有了金錢的支撐會更穩固,但沒想到,老公和比自己小10歲的助理走到了一起。小楊得知後傷心欲絕,準備離婚,老公一直認錯,就是不願離婚。
想着自己和老公十多年的感情不容易,自己也三十好幾了,在婚姻市場沒有了優勢,孩子又還小,於是只好原諒老公。但為了讓老公和助理斷絕關係,小楊讓老公寫下了一份保證書。
保證書內容大概是,如果以後男方再犯類似錯誤就離婚,孩子的撫養權歸女方,且男方自願放棄所有財產淨身出戶,同時補償女方100萬離婚損失。
案例二:
男子喝醉酒後毆打妻子
家住大渡口區春暉路街道的劉女士曾向街道錦鳳社區工作人員講述自己的經歷,稱自己的老公每次喝醉了,頭腦不清醒時,就會對其進行不同程度的毆打,一次比一次嚴重。
社區工作人員第一次接到情況反映後,便建議劉女士去醫院進行鑑定,走司法程序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劉女士按照建議去進行了鑑定,然後就決定和男方離婚,但男方以各種理由堅持不離婚。在社區工作人員上門進行調解時,男方當場承認錯誤,並承諾不再毆打劉女士。
但時隔半個月,劉女士又來了,說男方又開始喝酒,又開始打她......就這樣,社區工作人員反反覆覆上門調解,了解情況。男方在沒喝酒清醒的狀態下,能立刻承認自己的錯誤,但他表示,自己要是喝了酒,根本就不知道對劉女士進行了毆打,並且也一再表示,自己不願意離婚。
如此反反覆覆好幾次,兩人的情況有了一些好轉,劉女士也未再到社區來。
遭遇出軌、家暴怎麼辦
看看律師和社區怎麼說
「在案例一中,小楊與老公簽下的這份保證書一般是無效的,因為這種保證書是以出軌為前提條件的保證書,本質上它是一份忠誠協議。」王艷律師說,所謂忠誠協議,是指夫妻雙方要恪守忠實義務的協議,如果違反,過錯方將向無過錯方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等等或放棄部分全部財產。
司法實踐中,夫妻之間簽訂忠誠協議,應由當事人本着誠信原則自覺自愿履行,法律並不禁止夫妻之間簽訂此類協議,但也不賦予此類協議強制執行力,從整體社會效果考慮,法院對夫妻之間的忠誠協議糾紛以不受理為宜。
由此可見,忠誠協議的執行力度是靠夫妻雙方的自覺自愿履行,因此,女方發現男方有出軌行為後,可根據具體內容和雙方實際情況,綜合考慮看選擇原諒還是離婚。如果離婚,可主張離婚損害賠償金。
那麼,女性遇到家暴可以通過哪些途徑維權?
「第一,女方如果發現男方存在暴力傾向,並且已經不止一次施暴的話,那麼就應該儘早解除婚姻關係,遠離傷害。第二,如果遭受家暴,要保留好證據,比如說可以在家裡安裝監控,及時報警,併到醫院做就診記錄,傷情較重的進行傷殘鑑定,還可以向社區、婦聯等求助。」王艷律師說,女方如果覺得人身還存在潛在威脅,可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法院在受理後72小時作出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如果情況緊急的應當在24小時作出。
另外,我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篇規定家暴是離婚的法定事由,第一次起訴就可判離。並且因家庭暴力而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這種賠償包括物質賠償和精神賠償。
而針對案例二,上游新聞記者聯繫了大渡口區春暉路街道錦鳳社區黨委書記高誼。
面對轄區內的家暴行為,社區是如何做的?
「接到女方情況反映後,我們社區工作人員會先聽取女方講述大概情況,然後再入戶,了解男方的想法,並進行溝通,問清楚事情緣由。」高誼表示,了解事情來龍去脈後,工作人員會聯繫相關專業人士,針對事件的性質,提出不一樣的解決方案。
為了從源頭上遏制家暴,錦鳳社區也採取了不少相關措施。其中包括開展普法活動,三八婦女節將至,在這個特殊的節日裡,社區將開展新時代文明實踐站婦女維權反家暴、普及婚姻法有獎競答等活動。
「這些活動的開展,是讓廣大居民通過知識競答的形式從法律層面上認識到,家暴是違法的,是需要承擔相應後果和責任的。這樣,家暴的一方會在思想上有所敬畏,不敢輕易毆打對方。再者,我們會在普法活動上,講解遇到家暴,應該如何處理。」高誼告訴上游新聞記者,家暴最怕的就是被家暴一方因為面子等原因一直隱忍,這樣不僅危險,也無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因此,社區鼓勵居民在面對家暴時,要積極地說出來,並尋求社區,以及其他有效途徑參與調解、解決。
上游新聞記者 范聖卿 實習生 吉家麟
評論列表
挽回一段感情就是挽救一個家庭。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