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長沙二審了一起老婆控告老公的案子。這個案子很特殊,也很辣眼睛:
和別人玩曖昧甚至可能出軌的妻子竟然把老公二次送上了法庭,她要求法庭幫她討還一個公道。
同床共枕的小兩口子竟然對簿公堂,他們究竟有什麼樣的恩怨情仇呢?這不得不讓人感到詫異。
先介紹一下兩位當事人。
原告:李娟(化名),楊軍的妻子,某航空公司空姐。
被告:楊軍(化名),李娟的老公。
楊軍偶然發現,其妻子李娟與一名男子的聊天記錄非常曖昧。看到他們的聊天內容後,楊軍受到了很大的刺激。情緒失控的楊軍就幹了這幾件事:
一、將相關聊天記錄截屏後發布至親屬群泄憤。
二、在親屬群發表了過激言論。
三、實名向李娟的工作單位投訴,稱李娟與網友開房出軌。
楊軍的這些行動所產生的後果很快就來了!
其妻子李娟被單位暫時停職,她每個月只能領取底薪。用李娟的話說還有這些:「還有多名陌生人因各種渠道獲知楊軍發布的侵權信息,而聯繫我,楊軍還公布了我的聯繫方式,對我產生極大的精神損害。」
在李娟看來,她目前的困境都是其丈夫楊軍造成的。於是,她將丈夫楊軍告上了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法院。李娟要求丈夫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其言行所造成的惡劣影響,並恢復她的名譽,同時賠償1.5萬元損失。
李娟為了證明楊軍對她的侮辱、誹謗,她向法院提供了大量的截圖作為證據(微信聊天截圖、微博截圖、郵件頁面截圖等)。
楊軍僅承認他在家人微信群中發過上述消息,說過對李娟不雅的話。至於其他平台上的截圖,他一概否認。
雨花區法院一審認為,由於楊軍發布的微信群系李娟、楊軍的朋友和家人群。這些人對李娟的品行應該是了解的,李娟的名譽也不會因楊軍的一次過激行為而受到影響。當然楊軍的過激行為實屬不妥,應予改正。
鑑於李娟、楊軍特殊的身份關係,且夫妻之間發生爭議與矛盾實屬正常。一審法院對李娟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李娟無法接受法院「一次過激行為」的認定結果,她提起了上訴。
「我轉發的李娟出軌證據,都是傳播給認識的親人及在工作期間要好的同事,李娟以出軌行為來終結這場婚姻,我只是想給對方的親戚及我之前的同事一個交代,讓他們明白事情的原委。」楊軍稱,根據聊天記錄,2020年3月24日李娟曾在防疫期間去機場接要隔離的男子開房。
讓李娟萬萬想不到的是,長沙中院二審的判決竟然是維持原判。
有緣的男女結合成夫妻,固然是在一塊要相濡以沫相互扶持,但這也有個最基本的前提,就是相互忠誠。現在的社會,固然金錢和享受有其非同尋常的重要性,人畢竟是感情動物,某些人在感情這一塊若是「招蜂引蝶」甚至是「水性楊花」的話,她(他)只會自己成為「孤家寡人」獨吞苦瓜。
本文中的女主人公特別的「不講武德」,她連馬保國那樣表面漂亮的言辭都沒有。自己做錯了事,反要倒打一耙把丈夫送上了法庭。說實在的,潘金蓮都沒她這樣猖狂,只可惜,現在的法治社會裡不允許出現武二郎。否則,這事情的結果還真的不好說。
其實,生活中還有比這囂張的案例。
在閒談時曾聽朋友說過這樣一件事:,妻子出軌,大方承認,但是其夜晚拒絕老公觸碰。女子對他老公說,夫妻之間沒有愛情,她要為自己愛的人守身!更讓人感到不可容忍的是,女子說的是那麼的囂張,說自己為了愛情!這邊老公,孩子家庭都可以不要……
曾有人說過這樣一句話:
人犯了錯不害怕,怕的是明明知道自己犯了錯,知錯不知悔改,就大錯特錯了!
現在某些人好像改寫「歷史」又創「新篇」了:
一、他們是對的;二、如果他們錯誤請參考第一點。
一個可以背叛自己家庭的人,你不想想,這樣的男人是真的能給你感情嗎,是真的對你有感情的嗎,又真的能為你的感情負起責任嗎?基本上,所有為了感情而出軌的女人,最後的下場都是,自己本來的男人離開自己,而情人也會回歸家庭,眾叛親離還是比較好的結果了。更糟糕的是,當周圍知道你出軌的事情後,大夥都會不約而同的用一種異樣的眼光來看你。不管你怎樣標榜自己的感情,在眾人的眼中,你除了可以獨吞自己的苦瓜之外,你身上也只剩下「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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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特別好,而且給人的感觸也挺深的,真的可以的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