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傍晚丈夫又要出車,絕望的李麗終於忍不住內心積壓了已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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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是自己在家遭人上門威脅,他拿菜刀防身。另一個是懷疑被人跟蹤,他拿小刀防身。

  這兩起案件中的兩個人都是用刀傷了人,他們拿刀的行為性質是否一樣?是否犯了罪?自保傷人誰之過?

  2019年初的一天,北京出租車司機張大貴沒有到正常收工的時間,就早早地回了家。他最近遇到了煩心的事,妻子李麗有麻煩,妻子的這個麻煩讓張大貴是坐臥不安、百爪撓心,還不能輕易的告訴別人,這是怎麼回事呢?

  那是幾天前的傍晚,張大貴馬上要出車拉活兒,妻子李麗卻莫名其妙地坐在客廳沙發上嗚嗚地哭了起來,把大貴嚇了一跳,媳婦兒這是怎麼了?急忙問媳婦兒,你咋啦?

那天傍晚丈夫又要出車,絕望的李麗終於忍不住內心積壓了已久的

  李麗抹了把眼淚,頭也不抬的說:你今天能不能不去出車了,在家陪陪我。大衛覺得很好笑,自己跑出租都十幾年了,天天是這個時候出門,後半夜回家,媳婦兒也沒有意見啊。

  用李麗以前的話說,老公天天在外頭賺錢,白天還能在家給自己做飯,挺好的,今天這是怎麼了?

  大貴笑着說,媳婦兒別鬧了,回來我明天陪你逛街去啊。哪知道李麗哭得更凶了,明天明天你可能就見不到我了,告訴你,你晚上不在家的時候,有個男的總是趁你不在家來找我麻煩。

  這話一出口,大貴瞪大了眼跳了起來,你說啥?是誰?你咋不早說?

  李麗接着說,如果有一天我出事了,那一定是他幹的。張大貴是又氣又急,他決定從今以後不再上夜班了,好好在家陪伴妻子,不能為了掙錢,媳婦兒都不管不顧了。

  那麼張大貴為什麼要上夜班呢?他的妻子究竟是遇到了什麼麻煩呢?

  結婚前,張大貴就是一名出租車司機,他和另外一個司機承包了一輛車。和妻子李麗剛結婚那一兩年也不怎麼上夜班,結婚十幾年以後,孩子慢慢大了,家裡的花銷也大。

  李麗換了好幾份工作一直不穩定,大貴成了家裡的頂樑柱。為了多賺錢,他和對班的司機商量,自己上夜班,傍晚五六點接班,後半夜呢再回家休息。

  幾年來家庭生活一切正常。最近幾個月以來,妻子李麗突然提出不讓他上夜班了,希望能多陪陪自己。

  但是張大貴呢習慣了上夜班,收入穩定,還不用擔心堵車,他就沒有答應妻子的要求。直到今天,妻子哭哭啼啼地告訴他,受到了其他男人的威脅,張大貴猛地清醒,他決定不去上夜班,要把這件事情弄清楚。

  妻子被人上門欺負,這讓張大貴很是氣憤。這天一早,他便打發孩子去了奶奶家,自己陪着妻子在家坐等那個威脅妻子的男人出現。可張大貴白天等了一整天也沒等到那個男人出現

  正當他以為這個人不會出現的時候,男子一陣猛烈的砸門聲把他倆嚇了一跳,外面傳來一個男人怒吼:李麗,開門,李麗嚇得直哆嗦,她不敢吱聲。

  張大貴急忙起身,他想知道這是誰,剛一開門還沒有看清對方是誰,一根胳膊粗的大棍子迎面打了過來,張大貴頭一躲,棍子打在了大貴的肩膀上,一陣鑽心的疼痛,緊接着一下朝着大貴的頭上劈來,他趕緊用手護住了頭部,手指是一陣鑽心的疼。

  大貴急忙扭身跑進了廚房,對方也追進了門,大貴一手握住對方的棍子,一手拿着菜刀向追過來的這個人砍去,砍到了對方的胳膊,對方奪過他手裡的刀,兩個人呢扭打在一起。

  此時李麗躲在臥室里不敢出聲,聽到丈夫和對方打鬥起來,李麗情急之中跑到陽台衝着外面大聲的呼救,正好附近有巡邏的警察路過,警察趕到了。

  此刻大戰已經停止,只見大貴騎在一個人身上,已經達到力竭的兩個人正在對峙,旁邊扔着一把帶血的菜刀。

  顯然大貴並沒有受太重的傷,而進門行兇的這個男人胳膊被砍傷,這個人是誰?他為什麼如此肆無忌憚上門行兇呢?

  警方立即控制了兩個人,同時叫來救護車將二人送到醫院治療。

  隨着警方的調查深入,真相浮出了水面,受傷的男人叫孫強,是附近小區的居民,單身,比張大貴小几歲。

  五年前,李麗到一家酒店做服務員,和孫強是同事。孫強這個人嘴特別貧,尤其愛跟女人聊騷,見到李麗長得不錯,經常就語言挑逗李麗。

  由於丈夫經常夜裡出車,白天睡覺,夫妻倆的交流幾乎為零,感情的寂寞經不起孫強每天的挑逗,孫強經常給李麗講一些笑話、段子,讓李麗覺得自己單調的生活增加了不少的樂趣,也就沒有拒絕孫強。

  一來二去,孫強的膽子可是越來越大,孫強多次要求李麗陪她吃飯甚至開房,剛開始李麗是拒絕,孫強多次要求李麗滿足他的需求,一開始時李麗是拒絕的,但是後來他頂不住孫強的再三誘惑也就答應了。

  可是讓李麗沒想到的是,平時幽默的孫強竟有暴力傾向,一言不合就會對李麗動手,半年後,李麗為了躲避孫強辭職換了一份工作,但沒多久孫強就找到了她新公司,下班後堵在公司的門口,要帶李麗去吃飯、開房,稍有不從就對李麗進行威脅、辱罵,甚至多次對她拳打腳踢。

  若是不服從自己,她就要去李麗家鬧去,李麗害怕丈夫一旦知道,那勢必會是一場軒然大波,今後自己還有什麼臉去做人呢?

  就這樣,李麗在矛盾、痛苦中糾結了幾個月,後來李麗辭職了,其實她是不敢再去上班,擔心孫強的繼續糾纏。

  那天傍晚丈夫又要出車,絕望的李麗終於忍不住內心積壓了已久的痛苦,說出了有人騷擾自己的事,但丈夫也是個血氣方剛的人,一旦知道了是誰,那還不得鬧出人命啊。

  所以李麗忍了很久才告訴丈夫,但是怕什麼來什麼

  那麼孫強是怎樣的人呢?他為什麼要對李麗如此的糾纏不清呢?

  原來孫強在附近小區是個出了名的混混,好吃懶做,大事幹不了,小事不想干,快四十歲的人了,就沒一個正經工作和對象,但長得呢卻高高大大、儀表堂堂,尤其是喜歡挑逗女性。

  在酒店打工期間,他認識了李麗,李麗是他喜歡的類型。得知李麗的丈夫經常上夜班,人又很單純。他就經常挑逗李麗,李麗除了害羞也沒有表示拒絕,孫強的膽子就越發大了起來。

  別的女人從來沒有像李麗這麼聽話、順從的,一來二去,他把李麗當做了自己的媳婦兒一樣,白天在酒店也不在乎同事們怎麼看,想咋樣就咋樣。

  直到李麗辭職,酒店的領導實在看不下去,也將孫強辭退。被單位辭退的孫強跟單位跟領導大鬧了一場,差點被拘留。

  孫強的這麼一鬧,反而讓人覺得自己是為了李麗才丟的工作。為此孫強的心裡便更加在乎,並萌生了一個要將李麗占為己有的念頭。

  事發當天,在家無所事事的孫強又喝了不少酒。午後的他又給李麗打了兩個電話,想約李麗出來談談,李麗沒有接聽,他猜到李麗丈夫可能就在家,偏執的孫強決定找上門來,一來發泄對李麗不接電話的不滿,二來讓李麗的丈夫知道自己和李麗的關係,讓他們早點離婚。

  他便拿了家裡的一根木棍與張大貴發生了衝突,經過傷情鑑定,孫強的傷並不太重,構成了輕傷二級,而張大貴屬於輕微傷,公安機關以涉嫌故意傷害對他們進行了訊問。

  張大貴在談到自己持刀反擊的初衷時說,作為家裡的男人,面對拿着木棍打上門來的壞人,我別無選擇,只能反擊,我這是正當防衛。

  而孫強認為自己酒後上門鬧事是事出有因,一根木棍也不至於對張大貴造成生命危險。張大貴拿刀砍人,那就是故意殺人。

  檢察機關認真的審閱案卷證據,從案件的起因、過程、後果以及雙方主、客觀動機等各個方面綜合考慮,對案件性質進行認定。

  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一個行為是否構成正當防衛,不能簡單地從傷害結果和使用的工具來判斷。

  具體到本案,孫強明火執仗,手拿兇器非法進入張大貴的家具,有明確的傷害故意,也有實際的傷害行為,符合法律規定的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

  而張大貴急忙跑回廚房,拿起菜刀砍向繼續追打過來的孫強,屬於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從最終給孫強造成的傷害看,僅僅是輕傷,並沒有超過必要的限度,因此完全符合正當防衛的構成要件,不承擔刑事責任。但是一個行為是否屬於正當防衛,實踐中情況非常複雜。

  具體到本案,如果孫強是攜帶刀具進入張大貴家行兇,張大貴就可以行使無限防衛權,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之規定,對正在進行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措施,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最終檢察院以正當防衛不構成犯罪為由,對張大貴做出不起訴決定。對於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孫強,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這是一個為保護自己和家人而正當防衛的案例,但為保護自己而採取的行為就一定是正當防衛嗎?不一定,來看下一個案例。

  公司老闆突然跑路,讓他攤上大事。害怕被客戶報復的他決定隨身攜帶一把水果刀。誰想這把小刀卻給他惹出了事。自保傷人誰之過?

  那是2018年秋天的一個深夜,北方某省會城市,白天車水馬龍的街巷變得是格外的寧靜。深夜十一點打。而回家的李龍快到自己家小區的時候,提前一個路口就下了車,前後左右看了一圈兒,便豎起了衣領,低着頭匆匆忙忙往家趕。

  這個李龍回個家為什麼要提前下車呢?他又為什麼如此的神情緊張呢?

  李龍啊他最近遇到了一些麻煩,他大學畢業已經三四年了,2017年經熟人介紹應聘到了一家金融公司做理財經理,主要是做一些理財的業務,比如以較高的利息吸引民間資本投入一些所謂的盈利項目。

  李龍剛來這家公司的前半年,公司的形勢是一片大好,融來了很多錢,給投資者的返利呢也特別可觀,投資人嘗到了甜頭。追加投資非常踴躍,但接近年底的時候,形勢發生了突變,隨着上遊資金鍊的斷裂,公司不僅高額利息難以兌現,就連本金都保不住了,公司老闆招呼都沒打,跑路了,丟下了一堆難以兌現的爛帳。

  投資人不干,報警後,警方已經立案並且展開了調查,可是一些投資人他並沒有耐心去等待,天天到公司鬧事,老闆跑了,這幫員工更是不敢露面。尤其是剛入職不到一年的李龍,稀里糊塗的進了這家公司,自己只是拿個基本工資加提成,他也沒幹什麼違法的事。

  如今出了事,公司還拖欠自己兩個月的工資沒發呢,警察也曾經找他調查過確認。李龍呢不構成犯罪,放他回去。

  李龍一顆懸着的心總算是落了地,可是經過自己的手辦理了集資的人可是沒有放過他,天天有電話,有的哀求、有的怒罵,有的威脅,李龍是惶惶不可終日,手機號碼換了好幾個,但還是有人能找到他,甚至通過人肉搜索找到了李龍的家庭住址。

  他現在是有家不敢回呀,就這樣每天提心弔膽的李龍偶爾回家也是在半夜時分,就算到家門口也是左觀察右觀察,確定沒人跟蹤他才安心回家。

  即便如此,李龍還是會被人不斷的電話、微信威脅,李龍害怕極了,讓他害怕的是還是來了,這天李龍接到一個電話,李龍嗎?嘿,你終於敢接我的電話了啊,咱們把事情講講清楚,我知道你家住在哪,你躲得了初一,你躲不了十五,你什麼時候能給我解決這件事?

  李龍解釋道,你找我沒啥用啊,警察已經找過我了,我該解釋的都解釋了,公司的事兒和我沒關係,你們都報警了,就等着警察處理吧,你以後再也不要騷擾我,還有我的家人。

  李龍聽到這樣的威脅,他也火了,我就是個公司的業務員,錢也沒經過我的手,你要胡來,那我就報警了。

  報警好啊,正好讓警察把你們這些人都抓起來,好好的查一查,看看你們到底坑了多少人。

  李龍沒有再說什麼,慌忙地掛了電話,對方還在不停地撥打,李龍就直接拉黑了這個號

  經過這件事啊,李龍更加擔心自己的安全,萬一被人截住,自己挨頓打是小事,債主急紅了眼,說不定還會對自己下狠手。

  好漢不吃眼前虧,我得保護自己。李龍在家裡找了一把刀刃較長的水果刀,他出門隨身攜帶,準備在自己遇到危險的時候防身。

  這天夜裡,李雲龍打車回家,下車前看看周圍沒有人,他下了出租車,匆匆地往回走,剛經過一個丁字路口,旁邊岔路上也快速走來了一個男人,這個人雙手插着兜直奔李龍走來。很明顯對方是看到了李龍,他就加快了腳步,似乎要追他。

  李龍有些緊張,向着小區大門口快步走去。這是一個老舊的小區,沒有門衛,院子裡的路燈也很灰暗。李龍進了大門,往自己家樓的方向走去,走了二三十米的樣子,李龍的餘光看到那個人還在跟着自己,就在自己身後十幾米的樣子。

  這個人到底是誰?他跟蹤自己幹嘛?

  不知所措的李龍一邊時不時的看着自己近在咫尺的家,一邊瞄着後面那個緊跟不舍的男人。

  每當李龍聽到後面沙沙的腳步聲,讓他頭皮發麻。那麼跟在李龍後面的人到底是誰?他是同住在一個小區的鄰居嗎,還是找他要錢的人?

  快走到自家單元門口的時候,李龍是靈機一動,這個時候我不能回自己家,我不能讓他跟到我家裡。李龍故意多走了幾步,就走進了隔壁的單元門,他想如果這個人還跟着自己,那確定無疑就是沖自己來的。想到了這裡,龍掏出了兜里的水果刀,急速走進了隔壁的單元門。

  果不其然,那個人也快速的跟着進來,李李龍也就是不到兩米的距離,李龍的頭髮豎起來了,電影裡各種被追殺的恐懼畫面在腦子裡閃現。

  糟了,這是要下手啊,我我怎麼辦呀?逃嗎?這這往哪逃呀?我黑燈瞎火的,我要死了,這是誰誰知道呀?

  只有先下手為強了,此刻跟在他後邊的人離他更近,稀稀疏疏的能聽到他正從兜里掏東西,對方急促的呼吸聲已經到了李龍的耳邊,看來是真的要動手了。

  李龍拿起了水果刀,一個急轉身向着那個人胡亂的揮去。昏暗中就聽到哎呀一聲手機掉在地上的聲音,被刺中的人受到了驚嚇,大聲呼救,殺人啦殺人啦也顧不上撿他自己的手手機,扭身跑出了單元門,這時候的李龍啊手握着水果刀,呆呆地立在原地。

  深更半夜的叫聲驚醒了樓里的居民,有人趕忙報警,有人打着手電出門查看。樓下圍了一堆人,也包括李龍的父母,見到兒子拿着刀被一群人圍着呆立在樓下,急忙詢問李龍到底怎麼啦,而被刺傷的人已經被送到了醫院

  直到警察來,附近的居民才明白這是怎麼回事。原來被刺傷的人呢叫王軍,根本就不是找李龍要債,而是租住在這個單元門裡的一位租戶。剛搬來也就沒幾天就遭此橫禍。

  這天深夜,王軍應酬回來,朋友開車把王軍送到了小區的附近,因為這個小區呢是個死胡同,為了讓朋友早點回家休息,他也在路口提前下車,在丁字路口偶遇了李龍。

  巧的是王軍租的房跟李龍家呀住同一棟樓,但不是一個單元,李龍自以為急中生智,進的其他的這個單元恰恰就是王軍租住的這個單元。

  王軍見這個人跟自己住在同一個單元里,還一陣竊喜,剛搬來幾天,物業費啊、租車的事兒啊,正想找個住戶打聽打聽,就走得離李龍近了一點,剛要開口打招呼,誰知道前面這個人猛然轉身揮動着刀子刺向自己。

  王軍本能地一躲,刺傷了右臂,後經鑑定為輕傷二級。被警察帶走後,得知真相的李龍啊是後悔不已,辯解說我只是想保護我自己,我這應該是正當防衛吧,我願意賠償這個受害人王軍一切的經濟損失。這不應該構成刑事犯罪吧?

  那麼李龍的行為是否構成正當防衛呢?那他的行為是什麼性質的呢?

  我今天要講的法律關鍵詞是假想防衛,假想防衛是指行為人由於主觀認識上的錯誤,誤以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實施防衛行為,結果造成他人損害。

  本案中,李龍誤以為王軍要對他進行不法侵害,所以他對王軍的行為呢不構成正當防衛,而是典型的假想防衛造成王軍輕傷二級的後果,李龍應當承擔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

  受傷後的王軍除了受到驚嚇,他也非常的憋屈,我這招誰惹誰了,白白的挨了一刀。

  李龍呢更是後悔不迭,當他得知自己誤傷了王軍,他就連夜委託家人去醫院看望,並作了經濟賠償。王軍住院治療期間,李龍還常去醫院看望、陪護,經過雙方協商,他們達成了刑事和解協議,法院依法對李龍免予了刑事處罰。

  現在誤會解除後的兩個人還成了好哥們兒、好鄰居,而李龍的公司的案件呢也得到了依法處理,李龍也恢復了正常,這兩個案例正當防衛,第一個案例中的張大貴雖然持刀砍傷了進門的行兇者,但他是迫不得已防衛,並沒有不當構成了正當防衛。

  而第二個案例中,李龍神經太過緊張,將自己無辜的鄰居誤認為是追蹤自己的債主,干出荒唐事實在是不應該的。

  因此我們應該正確的理解法律,嚴格的遵守法律,才能更好的保護自己。

  別人打架,他幫忙卻幫出了麻煩來。他逃到一個偏遠的小鎮上,隱姓埋名十年。僥倖逃亡十年的他,接下來該如何選擇?是繼續逃亡還是自首,十年逃亡路下期再見

評論列表

頭像
2023-12-10 11:12:30

情感機構有專業的老師指導,我就在老師的指導下走出了感情的誤區,真的很不錯!

頭像
2023-09-19 10:09:23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頭像
2023-08-21 17:08:14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頭像
2023-08-14 06:08:43

可以幫助複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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