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女子被造謠「出軌快遞小哥」之後:無法達成的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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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京報

原標題:28歲女子被造謠「出軌快遞小哥」之後

28歲的杭州女子吳思琪(化名)捲入了一場謠言的漩渦。8月初,一段她被偷拍的視頻在網絡上流傳,偷拍者同時把她做為獨自在家帶孩子的「小富婆」人設,編造了「富婆出軌快遞小哥」的劇情。吳思琪說,要把自己變成一個案例,追責到底。

被偷拍後的五個多月里,28歲的杭州女子吳思琪(化名)感覺生活失控了。

28歲女子被造謠「出軌快遞小哥」之後:無法達成的和解

她刪除了大部分通訊錄;幾乎不再出門,每天醒來,她手機裡面有幾百條新的私信,一罐速溶咖啡幾天喝完,煙一天能抽一兩包。

8月初,一段9秒的視頻和編造的聊天截圖,在網上傳播。

視頻畫面是一家快遞點的內景,從一張桌子往上搖,站在門邊,身穿紫色碎花連衣裙的吳思琪進入畫面,她身旁是堆滿包裹的貨架,刷着手機和拿着包裹的三個男人在走動。這是一個月前,她去小區門口的快遞驛站時,被隔壁便利店老闆郎某偷拍。

此後,郎某與朋友何某分別飾演快遞小哥和對面小區獨自在家帶孩子的「小富婆」在微信上聊天,編造了「富婆出軌快遞小哥」的劇情。視頻和微信截圖被擴散,甚至登上了杭州同城熱搜。

8月13日,餘杭警方通報,郎某和何某因誹謗他人被行政拘留9日。10月26日,吳思琪向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請求以誹謗罪對造謠者依法懲處。

吳思琪說,她的生活仿佛被按下了暫停鍵。因為處理這件事牽扯的精力和時間,她被公司勸退,此後的工作面試接連失敗,自己已經「社會性死亡」。相似經歷的網友找到她抱團取暖,她說「要把自己變成一個案例,追責到底,讓所有人知道這個事情在法律上是違法的。」

27歲的郎某頭上冒出了白髮,事發後便利店一度生意冷清,他更換了招牌,他告訴記者,「等法院的判決結果下來,該承擔的責任會承擔」。23歲的何某不願接受採訪,他的朋友稱,他在工廠和家裡兩點一線,「有幾次崩潰哭了,後悔了,知錯了。」

「我是受害者本人,在求助」

12月8日下午,長長的取暖器擺在客廳中央,一隻貓咪窩在一旁,兩把椅子面對着擺放,吳思琪坐在一邊,曲起腿靠着取暖器,她已經接受了三個小時的採訪。

吳思琪化了妝,塗了腮紅和口紅。她講幾句,不時清一聲嗓子。她聲音喑啞,輕聲說抱歉,站起身,走到廚房沖了滿滿一杯咖啡。走過來坐下時,雙手握住杯子,身體往前傾,聽着記者的提問。

最近兩周,採訪排滿了她的每一天。她在兩張紙上記下預約採訪的媒體與自媒體號,已經超過了二十家。

12月8日,吳思琪整理事發以來的錄音材料。 新京報記者肖薇薇攝

除了必要的外出時間,譬如與律師見面或陪生病的男友上醫院,她每天幾乎都在接受採訪。採訪一個接一個,結束時已經接近凌晨。她給沒安排上的媒體發信息說抱歉,「畢竟大家都在幫助我維權。」

四個月前的8月6日晚,她第一次看到了那段偷拍視頻與編造的聊天截圖。

吳思琪回憶,她當時是「無法形容的極度的憤怒」。

男友李博文(化名)說,那個晚上他們幾乎沒有合眼,吳思琪躺着時會忽然抽搐一下,「她心裡很害怕,崩潰,但沒有告訴我們。」

吳思琪說,8月7日上午,視頻傳到她所在的同事群、小區業主群與超市團購群。有人很快認出是小區門口的快遞驛站,提醒道,「女生取快遞要小心偷拍。」

她甚至收到一位國外網友的信息,只有一句,「你和快遞小哥上床視頻我們全都看了。」

郎某與何某編造的聊天截圖裡,郎某使用的是真實微信號,而何某是註冊的小號。朋友們把轉發在各個群里的消息給郎某,有朋友調侃,「兄弟你要火了」。

郎某告訴記者,他是出於虛榮心,吹吹牛皮的想法,和何某編造了聊天記錄,配上偷拍的女業主視頻發到了群里,「只是為博大家一笑,沒想到被人把聊天記錄傳了出去。

郎某說,他所在的是一個杭州改裝車愛好者的群,277位群友大多在現實中認識。群里男網友多,三天兩頭放一些美女視頻,開些玩笑。

他很快找到最早的一個轉發記錄,8月5日,群友陶某轉發至一個一百多人的群,從而擴散出去。在被擴散的過程中,色情圖片被添加進來,被打包再繼續轉發。

車友群主意識到事態嚴重,趕緊將群解散了。

8月7日上午,吳思琪和李博文報了警。李博文找到便利店,郎某承認了偷拍行為,他幫助聯繫到何某與陶某,去良渚派出所接受警方調查。「警方最初的答覆是正在調查中,對三人首先進行了批評教育。」 吳思琪說。

擔心很多轉發記錄會被刪除,無法保留證據,吳思琪將偷拍視頻和聊天記錄發在微博和朋友圈,寫道:「我就是本次誹謗案受害者本人!大家如果看到傳播的誹謗信息,請截圖發給我!」

杭州電視台找到吳思琪,她戴上口罩與黑框眼鏡接受了採訪,她說,「我不僅是為了自證清白,更是為了請大家將證據發給我。」

她每天收到幾百條網友發來的截圖和截屏,她點開馬上關上,分類保存整理到文件里。」

吳思琪說,搜集證據時,她一坐能坐幾個小時,「心情很平靜」,她感覺不到飢餓,一杯接一杯喝咖啡。

網友提到的很多轉發過文章的網站,她去檢索時已經被刪除了,她找到一篇《這誰的老婆,你的頭已經綠到發光啦!》的微信文章,8月8日發布在一個自媒體公號上,閱讀量超過了1萬。翌日,她將文章打印,去杭州市公證處對瀏覽量做了公證,固定了證據。

杭州市公安局餘杭分局對郎某、何某作出的行政處罰書。受訪者供圖

8月13日,杭州市公安局餘杭分局作出行政處罰書,「經查證,郎某與何某利用信息網絡公然侮辱、誹謗他人,屬情節較重。」郎某和何某被行政拘留9日。

「是她嗎?」

警方通報後,吳思琪很少再收到帶有惡意的私信,但她的生活如同一副米諾骨牌,一塊接一塊地已經倒下了。

她主動在電話里告知了父母她的遭遇,「對話變得小心翼翼。」媽媽提議她要不要回老家休息幾天。「我為什麼要回去?我是在這裡受到傷害,但是我什麼都沒做,我為什麼要離開?」她語氣激動。

那些天,她還收到了很多消息,大多來自手機里「不熟悉的人」。「問一下最近怎麼了,有些就是瞎聊幾句。」她意識到,「他們知道是我,不管事情是真是假,只是好奇想吃瓜。」 她開始刪除通訊錄,從這些「不熟悉的人」開始,電話號碼基本刪光了,微信也刪了幾百人。

同事們私下的討論也傳入吳思琪的耳中。大家提起我受傷害的經歷,當成一個笑話去說。」她得知,一位8月初新入職的同事,甚至拍攝了一段她在公司的視頻,發到了一些群里。

吳思琪說,因此事的影響,她請假一周,接到了公司的勸退電話。「人資說,你需要時間處理這件事,也需要時間去接受自己的狀態,你在家休息一段時間,這段時間可以去找一些其他的工作機會。」

這是她進入設計行業的第八年。今年3月份,她應聘上這家公司的總經理助理崗位。

吳思琪說,工作之餘,她會做好每周的計劃,比如周末約好友,逛周邊好吃好玩的網紅店,日程排得很滿。

她喜歡有煙火氣的生活。冰箱上貼着許多在超市與書店拍的照片,下樓遛彎時總是逛到超市去,看着一排排貨架,「心裡很滿足,日子簡單,很規律,很舒服,也很美好。」

她僅有的幾次出門,是去派出所和公證處。有一次到公證處時正趕上午休時間,她站在咖啡店門口抽煙,路過一個男子一直盯着她看,在拐角處突然掏出手機對準她,她跑過去,一把拽住他,「拍什麼了?」李博文跑來,搶過手機,果然是拍了女友,他刪除了視頻,清空了垃圾箱,男子不肯說理由,囁嚅着說,「對不起,對不起。」

走在路上,在地鐵上,或者在便利店,只要看到有人掏出手機,吳思琪會條件反射性地偏過頭。

李博文的工作常需要出差,他放心不下女友,無法參與工作,也離了職。

李博文說,有一天晚上10點多,他拉着吳思琪去小區里散步,她戴着口罩,小區里零零落落走着幾個人。兩個女人經過,盯着她看,李博文聽見一句,「是她嗎?」他看向吳思琪,她挺得筆直往前走,沒說什麼,但能感覺到情緒一下低落下來,她從那以後再也不肯出門散步。

12月11日,吳思琪與男友去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補充遞交材料。受訪者供圖

無法達成的和解

8月22日,郎某從拘留所出來。他更換了超市的名字和招牌,這是他貸款開的超市,剛裝修完開業不久。那段時間,幾乎沒有什麼客人上門,有朋友告訴他,「女業主會擔心被偷怕。」

郎某告訴記者,被拘留的9天裡,他無數次在後悔。太傻了,不懂法,以為這是開一個玩笑,耍耍群里的人,吹吹牛皮。」

何某回到了工廠上班。他的一位朋友告訴記者,這幾個月,他除了上班,幾乎不再出門,也沒參與過朋友聚會,「有幾次崩潰哭了」。他轉發一篇報道給何某,過了一天,何某回復他,「我後悔了,知錯了,」

吳思琪無法接受這樣的說法。在她看來,郎某和何某似乎很快回歸了正常生活。事發後她多次路過郎某的店,隔着玻璃門見到他,「為什麼不主動出來,面對我本人,說一聲對不起呢?」

李博文聯繫郎某,溝通雙方的和解事宜。吳思琪提出兩點要求,一是,造謠者錄製視頻公開講述事件經過,並向她和家人道歉;二是,造謠者承擔她在這件事中造成的實際損失。

郎某回復稱,「願意接受你們提的道歉方式。」

8月31日,郎某與何某拍攝向吳女士道歉的視頻。受訪者提供

在與何某見面溝通賠償事宜時,吳思琪記得,「他說了句對不起,我無法形容聽到的感受。」這是她在事發後聽到的第一句當面道歉。

吳思琪提出,賠償包括她和男友失業時間的工資、案件證據公證費用、律師諮詢費等,郎某、何某,視頻轉發者陶某每人58000元。

吳思琪告訴記者,何某一直在討價還價,希望賠償降到3萬元。「那我覺得他道歉的目的是講價,這不是一個認錯的態度,這個道歉我沒辦法認。」

郎某同樣認為賠償金額過高。他表示,「吳女士只提供了一份公司開具的工資證明,沒有提供月工資流水,應該賠償半年嗎?對於她男友的失業造成損失,我們來賠償也不合理。」

和解不了了之。「不是和解失敗,而是我看到他們的態度,他們沒有一個承擔錯事的態度,我放棄了與他們和解,決定打官司維權。」吳思琪說。

傳播者陶某在群里發布了公開道歉後,主動找到吳思琪的代理律師,達成了和解。

傳播者陶某在群里發布的公開道歉。受訪者供圖

郎某說,他接到很多網友打來的電話,「質問為什麼這麼做,為什麼不道歉。」起初他會解釋自己已經拍了道歉視頻,至於其他的賠償,「等法院的判決結果下來,會承擔相應的責任」。後來他只安靜聽完掛斷電話。 「我也有生活要過」。

一位郎某的朋友則質疑,「他被拘留了9天,我看着他也一直配合受害者談和解的事情,她現在一次又一次曝光,是因為想當網紅嗎?」

想成為一座橋樑

9月8日,吳思琪感覺「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她到杭州市第一人民醫院臨床心理科就診,被診斷為:抑鬱狀態。李博文則「免疫系統出了問題」,斷斷續續住院。

吳思琪找到律師,她希望對造謠者進行後續追責。儘管這又增加了一筆開銷,她說,「我的經歷不是個案,而是一個社會現象,它能讓有如此齷齪之心的人知道,這是觸犯了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

北京市星權律師事務所刑事業務部負責人李楠律師介紹,對於這類捏造事實的誹謗案件,受害者一般是以名譽權為案由提起民事訴訟,但是情節嚴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的可以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他指出,本案中郎某和何某捏造曖昧微信聊天內容,並將攝錄的吳女士視頻和聊天內容截圖發至微信群的行為屬於「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如果同時達到了刑法規定的情節嚴重的情形,吳女士可以對郎某和何某提起刑事自訴,要求對方承擔刑事責任。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於沖,從事網絡犯罪研究多年,他認為,本案出現了偷拍者、編造者和傳播者三方,就需確認造謠者與傳播者之間是否存在被組織與被指使的關係。首先,偷拍者與編造者同屬於造謠方,應負刑事責任;但傳播者若是在不知道該信息為謠言的前提下傳播,則只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10月26日,吳思琪委託代理律師向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遞交了一份刑事自訴材料,請求法院以誹謗罪對郎某、何某依法懲處。

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鄭晶晶律師代理了本案。

根據吳思琪出具的微信公眾號文章瀏覽量的公證書和搜集到的群截圖,統計群聊人數超過了五萬人。鄭晶晶認為,「根據司法解釋,誹謗信息實際被瀏覽點擊的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可以認為是情節嚴重,這個證據已經達到情節嚴重的標準,我認為提起刑事自訴應該可以立案的」。

等待法院受理結果的過程中,吳思琪投了幾份簡歷,應聘設計行業和家居行業的總經理助理崗位。她去面試時,遇到詢問「你為什麼從上一家公司離職?」的問題時,她會如實告知這幾個月的經歷,包括她的抑鬱狀態,「對方會表示一下同情,面試就止於這個話題了。」

吳思琪說,或許社會還沒有做好準備接納我,「我這種狀態,就是處在社會性死亡中吧。不知道這種狀態未來要持續多長的時間。」

一些網友開始找她傾訴。有網友發來大段的文字,述說自己曾經被偷拍或被誹謗的經歷,她記下號碼,等空閒時再仔細聽她們的經歷,給一些建議。

一個獨居的年輕女孩告訴她,因為每晚開燈睡覺,「被鄰居造謠她是不良職業者,時常有人路過她的窗邊,會說些難聽的話。」她鼓勵道,「你別害怕,把證據先錄音或拍下來。」

12月8日下午,採訪的間隙,她拿起手機,點開微博,每天都有幾百條未讀私信,她幾乎從不遺漏,挨個回復,大部分的網友發來鼓勵的話,多是「加油」「你一定能維權成功,堅持住。」

吳思琪說,在這件事上,她要追責到底。「一旦我妥協,一些女生看到,你勇敢地站出來,最後還是退縮了,那我們還要不要站出來為自己維權,這是會直接帶來影響的。」

她希望自己能打勝這場官司。「到那時,我不再是一個負面新聞的受害者,以一個負面的形象出現的,而是以一個正能量的形象出現。」

她說,她想成為一座橋樑。橋樑的這邊是一些正在遭遇和已經遭遇誹謗侵害的受害者們,橋樑的這邊是媒體從業者、法務工作者和心理諮詢師,這是她最近兩周一直在思索的東西,「能不能把這些力量集結起來,每個人抽出一些自己空餘的時間去幫幫他們,可以給他們很多力量。」

吳思琪說,她現在心情好了許多。她為自己做了紅色的美甲,男友和來採訪的記者買了兩束花,她抱到凳子上,一朵一朵看。

新京報記者 肖薇薇 實習生李雨凝

評論列表

頭像
2024-02-19 05:02:40

我朋友諮詢過,還真的挽回了愛情,現在兩人已經結婚了

頭像
2023-10-19 12:10:14

可以幫助複合嗎?

頭像
2023-10-03 07:10:34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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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9 12:09:05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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