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戀:你明知道他沒什麼好,但為什麼就是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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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戀#

「本文源自情感治癒專欄《失戀,我所經歷過的最痛苦的事》,願我的文字能陪伴正在失戀的你,給此刻正脆弱、痛苦、迷茫的你一些溫暖、一些力量、一些思考、一些建議和方向。但願用不了多久,你就會好起來的。」

作者|李彎灣

我相信很多失戀的朋友,在痛苦湧上心頭的時候,就會渴望自己能夠忘記對方。

失戀:你明知道他沒什麼好,但為什麼就是忘不了?

畢竟,解決一個問題最好的辦法,就是否定問題的存在嘛,問題都忘了、都不存在了,那一切不就都沒事了嗎。

所以,在這種時候,我們通常都會想,哎呀,下輩子做一棵樹、做一條狗、做一隻貓、做一條魚都行——反正,就是不要做人,不要有思想,不要有意識,不要有愛情,那多好。

在我的諮詢過程中,也有很多朋友會問,「彎灣,我要如何才能放下他」「彎灣,能不能教給我一個辦法讓我徹底忘記他」。

大部分人都是直接問「如何才能忘記他」,而不是問「為什麼忘不了」,我想,主要的原因還是,大家都以為自己知道忘不了對方的原因——忘不了,不就是因為喜歡、因為愛、因為在乎嘛,不然還能有啥?

這些答案對嗎?

在我很年輕的時候,我覺得是正確的,而且我會把記得一個人的時長跟愛的程度聯繫起來。比如,當我聽到一個老頭還記得四十年前的情人的時候,我就會想——啊,他一定非常愛她吧,要不然早忘了。

這麼想會導致什麼結果呢?

導致的結果就是,在我23歲失戀的那一年,我就陷入了人生第一次重大的、漫長的、反覆的痛苦,因為在我的認知里,我一直覺得,一直忘不掉一個人,是因為你很愛他,那麼,由此就可以推論出——我可能一輩子都忘不了我的前女友了,因為我是如此地愛她啊!我現在這麼痛苦,整宿整宿的失眠,整天吃什麼都吃不下,看什麼都覺得沒意思,做什麼都覺得沒意義,如果我一輩子都忘不了她,這樣的日子什麼時候才是個頭?

這些想法在人的腦海里盤旋久了,人就容易朝着一了百了的方向去想——能收住的還好,收不住的,就真的釀成了悲劇。

或許,正在閱讀此文的你,就有過此類的想法。

不過,當我在2019年開始寫這個失戀專欄,開始為失戀的讀者提供諮詢服務之後,兩三年的時間過去了,我一對一地聽了幾千人的失戀故事,現在的我,可以很肯定地說,這個答案——是錯的。

我們忘不了、放不下一個人,跟喜不喜歡沒有直接的因果關係,雖然,表面上看起來確實是太像了。

這就像前段時間我看了一個視頻,說是把苦菊放在茶水裡,茶水就立即變得清澈透明了。

表面上看起來,是苦菊讓茶水變清澈了,但事實上,是拌苦菊的醋,讓茶水變清了。

所以,不要被表面現象蒙蔽,對事情刨根問底、找到最根本的因果關係,或許能解開我們心中的苦痛和疑惑。

我為很多人諮詢,幫助了他們,但同時,他們也幫助了我——我之所以知道放不下一個人跟喜歡沒關係,是因為我在聽大家講失戀故事的時候,很多人會明確地告訴我,「彎灣,我明明不愛他、我也知道他沒什麼好,可為什麼我就是忘不了他?」

一兩個人這麼說,你可能會覺得是例外,但幾十個、幾百個人都這麼說的時候,就很難不去思考忘不了一個人的真正原因了。

那麼,問題就來了——你喜歡一個人,你忘不了他;你不喜歡一個人,同樣也忘不了,那……導致忘不了的必然原因是什麼?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我就把過去跟我有關係的女孩回憶了個遍,包括跟我談過戀愛的,也包括沒在一起過的,比如那些我喜歡過、追過但沒追到,或者那些喜歡我、追我但我沒答應的。

我的回憶、對比過程如下:

第一組

沒談過戀愛的。

那些喜歡過我、但我不喜歡的女孩,我基本上沒怎麼想起過;那些我喜歡過,但不喜歡我的女孩,我至今或多或少都還記得——包括十多年前,我讀初中的時候,我很喜歡一個姑娘,追了她很久,沒追到,雖然後來初中畢業後就再也沒見過,現在偶爾還是會想起。相比起十多年前認識但後來再也沒見過的所有人,這個姑娘應該是出現在我心中頻率最高的。

這兩種情況的對比,說明了什麼呢?

說明:同樣是沒談過戀愛,喜歡我的我不記得,我喜歡的/不喜歡我的,我能記得。

單看這組對比,目前能得出的結論是:我忘不了一個人,是因為我喜歡她+她不喜歡我。

但到底是因為我喜歡她,還是因為她不喜歡我,目前還無法得出更準確的結論。

先不着急,我們往下看。

第二組

談過戀愛的。

我不怎麼喜歡她,但她很喜歡我,後來分手了,我很少想起;我很喜歡她,但她不怎麼喜歡我,後來分手了,我至今也依然記得,而且頻率會很高。

這兩種情況對比,又能說明什麼呢?

結論跟第一組差不多,而且進一步證明了一點:記不記得,跟談沒談過戀愛無關,總之,我就是只記得那些我喜歡她、但她不喜歡我的人。

第三組

談過戀愛,互相喜歡的。

在一起因為各種問題,不開心了,我想分手、而且分手是我提的,分手後,我情緒比較好,日子照常過,不久就淡忘了;但如果是對方提的分手,或者是我提的(但事實上是對方想分)分手後對方一走了之,我會很痛苦,會很長時間都記得對方。

這兩種情況對比,說明了:被分手會讓人很痛苦,而且也會很難忘記對方——因為被分手隱含的意思,就是對方不喜歡你、不再喜歡你了。

所以,由這一組對比,我們可以看出,放不下一個人,是因為不被喜歡。

第四組

談過戀愛的,而且我不喜歡她。

如果是我提的分手,我很快就忘了;但如果是她提的分手,我會很長時間一直念念不忘,雖然在過了很長時間之後慢慢淡忘,但被分手的那段時間,確實是痛苦、也總是想起對方。

這組對比說明,當你感受到對方不喜歡你的時候,你就開始在乎對方、開始頻繁地想起對方。

第五組

正常戀愛,正常分手。

分手後大家都顯得很體面,雖然內心或多或少有點波動,但基本上沒什麼問題,日子能正常過;但如果分手後對方很快有了新歡,我會很痛苦,也會頻繁想起對方;即便對方不是剛分手就有新歡,比如在分手後半年甚至一年後有了新歡,在知道對方有新歡的那一刻,我都會感到痛苦,有些時候痛苦的時間會更久,一痛苦就會回憶當初……

這組對比說明,哪怕是在分手後,哪怕是在分手很久以後,只要對方通過實際行動表示他不喜歡你,你都會想起對方、也會因此感到痛苦——對方過得很開心、對你很冷漠、有了新的對象,這些都是在用實際行向你表明他不喜歡你了。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得到一個很簡單的結論,即:

我們感到痛苦、放不下、對一個人念念不忘,根本原因就是因為她不喜歡你,她什麼時候表現不喜歡你,你什麼時候就會記得他。所以才會出現這些情況——你追一個人追不到,你就會一直苦苦記得;跟一個人在一起的時候,人家不喜歡你,於是你拼命付出、不斷討好、時刻惦記、如履薄冰;在被分手後,你感受到人家不愛你、不再愛你了,你就徹夜難眠;在分手後人家有了新歡,你痛如刀絞;在分手很多年後當得知對方有了新歡,你也會或多或少有點難受。

為什麼不被喜歡,我們就會意難平、在乎、念念不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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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列表

頭像
2024-11-07 09:11:36

每次有疑惑都會請教,你們對我的幫助真的很大,謝謝!

頭像
2024-07-27 18:07:56

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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