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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相信,最好的愛情,就是在茫茫人海中尋找另一個自己,就是要找一個「相似型」的戀人。
我就是以這個標準,找到了第一任的男朋友。剛認識的時候,經常還會感嘆,哇,我們兩個人太像了,有一種命中注定的感覺。
但我們的相處過程並沒有想象中愉快。我們兩個都太獨立,太有主見,甚至太過強勢了。而兩個這樣的人在一起,往往就是針尖對麥芒。曖昧期還好,一旦開始同居,就很容易在各種大小事情上起意見衝突,誰也不退讓。
這讓兩個人都覺得很累。但性格如此,改變不了,最後的分手甚至還鬧得有點不愉快,甚至談不上和平分手。
後來我又交了一個男朋友,這是個性格完全不一樣的男生,隨和,居家,溫吞。他是那種粉麵團,要他圓一點扁一點都沒關係的那種人。凡事我有什麼堅持的地方,他一般都會讓着我。
我以為這一次的選擇應該是沒問題了。我甚至很享受那種小小的被依賴感。
但時間久了,我慢慢發現,一個太過隨和忍讓的男生,性格往往也有點軟弱。
而我,並不能看得起一個軟弱的人。
有一次他辛辛苦苦做完一個項目,老闆卻把功勞給了另一個很會拍馬屁的同事,他不去想辦法解決,悶聲不吭,卻來跟我私下抱怨。
我生氣地說那你怎麼不爭取呢?說着說着就跟他吵了起來,甚至連「軟柿子」「窩囊」這種字眼也用上了,傷害了他的自尊心,也導致很多積壓已久的矛盾都顯露了出來。所以不久之後我們還是分手了。
為什麼我兩次戀愛都這麼失敗。所謂找對象,究竟應該找互補性的戀人,還是相似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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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特別好,而且給人的感觸也挺深的,真的可以的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