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被分手者的角度,現在戀愛自由,想分手完全沒問題
我本來就是站在被分手者的角度,現在戀愛自由,想分手完全沒問題。但有的時候殘酷的事實,才是對另一半的仁慈。最怕的那種情況是明明是自己不愛了,但為了維持自己道德人設,非要找一堆有的沒的理由,一方面美化自己提出理由的原因,一方面讓對方覺得是自己的問題。舉個誇張的例子,比如a和b,a見異思遷了,想跟b分手。他可以選擇告訴b事實,也可以找別的各種理由跟b分手(例如不合適)。
雖然前者更容易讓對方走出來,但大多數人都會選擇後者,因為道德壓力更低,還可以維護自己的社會形象。當然現實中各種分手原因都有可能,只是不希望過於帶入到某個特例,來解釋所有的現象。最後還是希望情侶都能互相珍惜吧,畢竟相愛過,現在社會更換伴侶的成本太低,反而很少有人真的去學習溝通和互相包容了。
如果最後真的覺得走不下去,也儘量誠實地去面對自己所經歷過的這段感情吧,也算是種善良。只要你覺得你真的努力了,試圖去和對方溝通修正,最後仍然失敗了,這種就屬於真的不合適,磨合失敗。即使分,對雙方的傷害也是最小的。當然這樣可能也不會有人問這個問題了。故更有可能的是一方仍然覺得狀態挺好,而另一方過早放棄了。
現實是人性是經不住考驗的,假如某一方發現了又另一個看起來跟自己更合適或者更好,而且更換成本低。還會去想花費時間精力成本去跟現任去溝通麼?這些都有可能。當然不排除有些被分手者實在扶不起來,但客觀上真的是每對單方面被分手都是這個原因麼?很多時候人都是會為自己行為歸因說服自己(不合適是最簡單的答案)。而這個答案完全指責被分的那一方,合理化主動選擇分手的行為。
【作者:黃國華歷史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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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謝你了,我們現在都已經和好了,謝謝!
求助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