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暴力了三天的我決策去找他,我幾乎都覺得,冷暴力不應該也沒必要。因為愛情得話就在一起,有什麼問題解決困難,不喜歡落落大方說清晰不糾纏不清。
自此不久的一天夜裡,我下班了打電話給他,覺得到他不太對勁。最終獲知,他媽媽不同意大家相處,由於我年齡大。那時候的我,儘管愛她,可是也是有理性。我不願意去更改一個人一件事的成見,趁陷得不深因此也願意分手了,那晚大家一起去飲酒吃宵夜了,也有他的盆友。一次性杯子二杯半江小白喝進去,我也斷片了。第二天醒來時我還在一個賓館,僅有我一個人。我打電話給他,他跟我說昨晚產生的事。我哭得很厲害,癱倒在地面上如一灘爛泥巴,他也懷着我很傷心。很多人看熱鬧。隨後勁頭上去我還在門診所打過一天的點點滴滴。這事即使臨時過去了。
大約過去了五天到六天的模樣,他找我聊複合型。我詢問他,是否作出了決策要在一起?他說道是,要我給他們時間。同意了。由於因為我很捨不得他。
由於我倆在一起除開他娘抵制這件事情造成分手,在一起的情況下都很好,很開心,真幸福。
他媽媽每日六點按時打電話給他叫他回家。大年初一初二他都跟我在一起,有時三天不回來,回來也就是數最多待一天,大量的是大半天和在家裡睡一覺。隨後他爸就逐漸被他娘說動了,也添加了催回家,逼分手的團隊。我本來的初心是,他爸爸媽媽不同意我,應當他去處理,假如父母不同意他,則應該是我處理的事。
其實我有點兒擔心,究竟去他們家是更強的結果還是更差的結果呢?我很擔心應對不願意見到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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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年輕人的情感問題很多,需要這樣的情感諮詢師,很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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