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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分手了。
她在群里講的時候我們都覺得很突然,女孩兒為男孩兒飛去從未去過的南方城市,準備在那裡長期發展,我聽說的時候,說你真是傳奇人生,這麼勇敢的事,我目前為止還沒有做過。
「分手了,因為他說前任都是同城的女孩,他應該不會跟外地的人結婚。而我也覺得,我前任都是獨生子,可他家裡的姐姐妹妹什麼的很麻煩。」
其實他們遠沒有走到談婚論嫁那一步,熱戀期才剛過去不遠。這個決定也不是很激烈地做出來的,甚至他們從在一起到現在,都沒怎麼吵過架。
朋友自己就歸納說,說到底就是,喜歡,但真的沒有那麼喜歡啊。
「就覺得是你當然比較好,但不是你那也行,是這個意思吧?」我說,「我看到過一句話,叫做成年人的世界裡沒有什麼東西是徹底的,比如徹底的喜歡是很罕見的。」
朋友說,對,是這樣。
「不夠喜歡、不怎麼喜歡」的兩個人在一起後直通輕易的分手,並不難理解。但我們把「不怎麼喜歡」當做常態,這一點讓人感慨。
人是不是越長大越難遇到「非常喜歡、無比喜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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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現象,年輕的時候費力爭執的,反反覆覆說「我不理解」的,年紀增長後往往就變成了跟人提起時的相視一笑。我們懂成年人要做一些平衡的藝術,一切行動都是動腦子的組合牌,不可打壞,必要時得丟掉不用的牌,比如感情。
成年人的確很難有「非你不可」的感情。
我們對人的淺薄和善變心知肚明,生存第一位之下,世界上更沒有真正的非誰不可,唯一不可缺席是鈔票。所以我們會對離別變得習慣,「只是結束又一段不夠合宜的關係」,安身立命最為要緊,漸漸地,連不舍的情緒也少有了。
一線城市的年輕人里有個梗,當聽說一個人脫單了,可能心裡最先湧起來的羨慕是「真好,有人跟你分攤房租了」。你們看,成年後的感情總是讓位給種種看上去尋常又現實得俗不可耐的東西,比如房租。
像是朋友的分手,「既然如此那就算了」,說故意放棄倒不至於,但好像真的,雙方都沒有什麼繼續爭取的決心。
「啊,那就這樣唄。」——越來越多的感情可能都是這樣,行就行,不太行就算了,換一個人也沒有什麼的。
某種意義上來講這樣很好。如果以試錯成本做討論,這是最明智之選。只是作為旁觀者我僅聽一聽都不免覺得感慨,為了男孩子去一個自己陌生的城市,最後的結局卻是因為「未來可能的阻礙」提前鬆開了手,兩個人甚至都沒有遇到實際的什麼問題。
而我也知道這種情侶是多的,簡單的小問題就散,散了會傷心但也能很快走出來,不是不對,就是,蠻唏噓。
我們好像都沒信心去建立一段足夠穩固的親密關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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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因為察覺到一個人對我的喜歡非常簡單和膚淺而拒絕過一段關係。讓我堅定的原因是,我知道以我們倆對對方的感情,在任何一個絆腳小石塊兒面前,都可能丟下對方揚長而去。
我不想等到他一騎絕塵的灰灑在我臉上了,才對這段關係的脆弱有所覺悟。
可能是因為我有過那種感情——對方發現我跟他想象中的成熟女性形象相距甚遠,卻願意等着我一點一點去做改變。我看到對方跨過高高的風險和成本,依舊向我走過來。
追逐搖搖欲墜的,結局總是迷失。如果有可能,還是要選那種更有韌性的關係啊。
一個不恰當的比喻,一個便宜的包擺在你面前,樣式尚可,但質量很可能普普通通,如果想要質量更好的包,那就再等等,多攢點錢。
年紀小的時候糾結眼光問題,「遇不到我覺得很好的人怎麼辦?」,後來才發現這種懊惱過於輕鬆了,相互欣賞都沒那麼難,願意為你克服困難的喜歡才真正可遇不可求。
就只能說,「有一點喜歡」和「有一些喜歡」太不夠了。越來越這麼覺得。支撐兩個人走下去的,往往就是一種執拗的「我只喜歡你」和「我最喜歡你」,無限接近「非你不可」的決心,才會讓相愛的兩個普通人擁有抵抗命運洪流的力量。
先要有「我一定要跟你在一起,盡最大的努力跟你在一起」的決心,才會有別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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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的東西感觸很深,對情感上幫助很大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