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我與一位諮詢者的對話。
我並不認為節日不發紅包就該結束關係,但對於這位讀者來說,就表明對方已經離開了,永不回頭的那種。
一個月後,我回訪她——
之前她告訴我,他們在一起好幾年,很長一段時間裡他不吝金錢和精力。幾萬的包、幾千的紅包;每天聊天,情話不斷。隨着時間的推移,這些都都逐漸「縮水」,最後很多天才能收到一次信息,她痛苦不已。
她問我:他為啥離開?他愛過我嗎?
——這幾乎是所有婚外關係終結時,女人必問問題。
而處於關係當中的女人一般會問:我們能走多遠?
今天就來探討下:一般情況下,決定婚外感情壽命長短的兩個主要(非所有)因素:
一,「相配剩餘」數值的大小;
也就是雙方整體素質與實力做減法後,剩餘數值的大小。
A—B=差
差的數值越大,關係存續的時間越短;反之,越長。
二,女人貪嗔痴的程度。
在相處中,是否影響到了對方的生活,是否涉及到離婚重組問題。
一,雙方綜合素質與實力做減法後,剩餘數值的大小。
一,「相配剩餘」數值的大小;
回到上面的問題:他為啥離開?他愛過我嗎?
這就需要先明確:什麼是愛情?
什麼是愛情?心理學課本上定義是:愛情是人際吸引最強烈的形式,是身心成熟到一定程度的個體對異性個體產生的有浪漫色彩的高級情感。
愛情與喜歡,二者最易混淆,以下三點是愛情的專利,而喜歡沒有,這是區別它們的標準——
1,依戀——在感到孤獨時,會高度特異性的去尋找對方來陪同和寬慰;
2,親密——除了對身體接觸的需求,更多的是情感依賴;
3,利他——在對方有不足時,會表現出高度的寬容。就連最自我中心、自私自利者,面對愛的人,也會表現出理解、寬容、關懷和無私。
就上面的諮詢者而言,對方的離開,主要是對她沒有心理上的依戀和感情上的依賴。
我們曾有過較深入的溝通:男人事業優秀,人帥多金,深刻幽默,對她有着致命的吸引力。她說:我希望他永遠愛我,給我寵愛,給我紅包,逗我開心。
我問:那你給了他什麼?她說,我給不了他啥,不知道能給啥,他好像啥都不缺。
——這就是明顯的「剩餘數值偏大」,總體實力差距過大。就是說,在對方感到孤獨時,她不具備陪同和寬慰的能力。
北大應用心理學碩士劉平在講解愛情、婚姻與家庭這節課時說:永恆的愛情,就是在相互吸引的兩個人在平淡中相互扶持。
這句話有兩個關鍵詞:」相互吸引「和」相互扶持「,且雙方互為因果——有「吸引」,才會有「扶持」;有「扶持」,才可能有「吸引」出現。
「扶持」,意為扶着、幫助、支撐照料。
很多人說,這個世上就沒有真愛,其實,真愛的表現就是彼此在心理和情感上相互依戀和依賴,而被「相互攙扶、幫助、支撐照料」,正是依戀和依賴的來源。
可以說,這個世界上就沒有「啥都不缺」的人,所有人的精神和心靈都需要扶持。
有時候男人更需要這些,但他們不會把這一面輕易示人,不會輕易暴露出他力量的缺乏和內心的脆弱。除非與對方心理距離很近,並且,此人具備「攙扶,幫助,支撐照料」他的能力和力量。
——直白地說,婚外的兩個人若想長久,必然是精神和情感互相滲透與交融,互相吸收、也互相給予,這本質上是一種能量的交換。
她認為的」他啥都不缺「,實際上是他需求的,她」看不到「,也滿足不了對方的需求。
這位諮詢者曾問:不愛我,怎麼會在一起那麼久?
大概有兩種可能:A,對她只是好感或喜歡;B,依戀和依賴的消失。
A,對她只是好感或喜歡;
好感,是對人或事滿意或喜歡的情緒。
喜歡,是對人或事物有好感或感興趣,實際上是一種感覺。
而愛呢,男女之愛是男女間吸引最強烈的形式,是一種高級的、穩定的情感。
情緒、感覺和情感,前兩者容易消失,後者穩定綿長。
好感,是不反感接近、接觸;喜歡,最直接的表現是占有。
征服和得到一個人,是滿足心理和生理欲望的需求。而喜歡與不喜歡,只有一步之遙,丟棄也是隨時可能發生的事。
B,心理依戀和情感依賴的消失。
也許,男人最早對她是有心理依戀和情感依賴的,但「剩餘數值」是動態的、變化的,當一方不斷向前,而另一方原地踏步時,」剩餘數值「會越來越大,當大到只能解決對方的寂寞而不是孤獨時,就離被淘汰不遠了。
這裡還牽扯到一個問題,就是人的自我確認——每個人都需要通過他人、或某件事達成對自我的一個確認。
於男人來說,對愛情的追求與追求事業的成功一樣,都是自我確認的方式。事業是通過社會的承認來確認自身價值,愛情是通過征服女人來確認自身價值。
從這個角度說,誰都願意得到段位高於自己的人的認可。
二,女人貪嗔痴的程度。
二,女人貪嗔痴的程度。
女人,只要愛上,必有貪嗔痴,只是程度不同。
輕者,耍脾氣使性子;重者,會表現出強烈的控制欲,嫉妒甚至仇視對方配偶;再甚者,就是產生了離婚重組的念頭。
小耍或許可以怡情;大耍,會影響到對方的心情甚至生活,就離分手不遠了;想離婚重組的,只要初現端倪,對方會立刻表現出男人的凜冽,若不能掐滅這個念頭,會立刻斷掉。
還有位諮詢者,瘋狂嫉妒對方妻子,嚴重到不止一次找對方妻子談話,甚至動過離婚重組的念頭。
離婚重組,我以為是兩個人商量後的結果,最後確認,男方至始至終沒有過這個想法,他表達的是:想辦法去女方的城市工作、買房,可以在一起生活。翻譯過來,其實是婚外階段性同居。
對於這段話,會有很多聲音,主流聲音應該是:男人,就是玩弄感情的動物。
從我接觸的案例來看,婚外情,無論男女,如果按投入程度劃分,大致可分三種:單純滿足身體需求的;投入感情,但沒有離婚想法的;想離婚重組的。
單純滿足生理需求,只是其中的一種,可能所占比例較大;第二種裡面,有的是婚姻美滿,但抵禦不了欲望或誘惑;有的是在婚姻中得不到滿足,甚至對婚姻失望,把婚外感情作為婚姻的補充;而第三種,是真正期待與婚外的那個人一起生活。
值得一說的是第三種:想離婚重組的。
有這種想法的人還是有的,而且,真正轟轟烈烈付諸實施的也不乏其人,但一般都會「因疾而終」。
這個「疾」是什麼?
是相伴產生的親情、道德壓力和經濟壓力。
北大應用心理學碩士劉平在談這個問題時,是這樣說的:
離婚率較高的,都是發達城市。
離婚率高,並不一定代表這個城市不安定或者人們生活的幸福感比其他地方的低,很有可能是這裡的人在經濟上可以做到離婚,社會文化方面也比較開明。
在相對落後的地區,由於文化壓力的束縛和經濟壓力的困難,會選擇在婚姻中忍受。
選擇不忍受的,一定是在心理上能夠突破固有觀念和文化束縛、且經濟實力強大的人。就像歌星XX,有篇文章這樣評價她——
還有人說,我最佩服XX,她每次只睡自己的男人。
「任性」的背後,是一定的資本和實力。對於普通人,大部分感性的糾結,最終都需要理性來終結,而愛情這種感性的產物,最後一定被理性所操控。
也就是說,對於普通人,無論什麼情況,大都會選擇婚姻與婚外情並行,真正需要做抉擇的時候,毫無疑問會捨棄婚外情。
因為,成年人的世界,情感傾向不能當飯吃,利弊得失才是最終落腳點,與愛情相比,家庭責任和世俗的社會身份更重要。
所以,這些人想離婚是真的,而不敢、也不能,也是真的。即使真的不愛枕邊人,枕邊人也永遠是枕邊人,而心上人是面臨抉擇時必須捨棄的人。
當然,普通人離婚的也很多,但絕大部分是因為婚姻本身的破碎,實在無法繼續一起生活,為婚外情離婚的,寥寥無幾。
整體來看,相對於男人,女人更感性,想獨自占有,甚至想永遠擁有,這是執念。
佛學裡有個觀念:「去執」。
人們都明白:心若有所執著,猶如生根不動,無法有效掌控一切。
「去執」着實不易,但若「不去」,定傷人傷己。而傷人傷己,最不該、也最蠢,沒有之一。
一位諮詢者曾發給我這樣一句話:治癒我的,不是時間,而是明白。
還有人說:感情不是水龍頭,別說開和關,我連流量大小都控制不了,怎麼辦?
很多文章,包括本文,說的都是認知問題,而去除執念,解決思想問題是基礎,還需要意志力。
——意志力,是比智商和情商更重要的東西。
每段感情,都有其特異性,有的,還有一定的特殊性,該如何處理,非他人所能言說,但在雙方尚未達成離婚重組共識、商量具體事宜之前,不奢求、牢記邊界意識、不斷端正自己的身份和心態,是處於這種關係中的每個人都必須遵守的原則。
——END——
PS:期待大家評論和轉發,這是最大的支持,謝謝親愛的你。
另:因為要參加心理學資格證書的考試,所以會有一段時間不再更新。但願知識上有所進步,帶給大家的文章有所長進。
希望不要取關,期待不離不棄,再次感謝親愛的你!
東籬辰:一個愛情、婚姻、人性和世相的探究者,一個喜歡、善於傾聽的人。願與偶遇人生「惡劣天氣」的你,促膝暖談,平復心靈褶皺。期待你來。
評論列表
差一點就放棄了,幸好遇見你們,真的很感謝你們的幫助!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