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去年畢業的985大學生,剛剛找到年薪15萬的工作。以前我家裡很窮。我的大學費用用的女朋友打工掙的,
現在還在工廠流水線作業,每個月只有三四千塊錢。我感覺我現在已經不愛她,請問我該怎麼辦。
原創內容 抄襲必究
文:謝汶青
我不是一個傳統思維的情感寫作者,我從來不認為愛情就需要從一而終。在我的認知中,愛情應該是愛時就彼此大膽的愛,
毫無保留地付出,不愛了,也不要互相傷害,互相貶低,互相拆台。但是,對於你這種,自己在最困難的時候女友打工賺錢供給上學的,
你不愛的時候,是要加倍物質補償的。
1.愛是一種很自然的感情,不要勉為其難,要不以後也不會幸福
愛是一種感情,感情這個說不上摸不着的神秘玩意,不是和做數學題一樣的,是按公式套用的。
不管別人認為你是利用女朋友,還是真心愛過她。我都信你當年愛過她,至於愛的有多深,那就不好說了。
兩個人在一個層次的時候,很容易互相滋生出愛的火化,可是,在一個人跳出原來的層次的時候,他是很容易改變原來的愛的。
或者說對於當年的愛有了新的認知。
大家假如覺得不信,可以回憶一下自己在初中的時候對於愛情的理解,和暗戀或者喜歡的人,而到了成年後,
或者說了到了中年後,再做比較,我相信很多人都會有變化。
我一個同事給我說他初中的時候暗戀一個女生,他每天早上去上學比起所有人都早,就專門拿本書待在那個女生每天上學要路過的地方。
然後只為了能多看他一眼。
在初中的時候,他也給他的那個暗戀的女同學寫過情書,可是,因為人家沒有回,這次暗戀就只在他的心裡暖了一暖,然後消失了。
多年以後,他再次遇到了當年那個同學,看到同學的那一眼,他說他當年怎麼會愛上那樣一個女人。
你看,人在不同的時期,在不同的環境下,在不同的境遇下,愛的異性是會發生變化的。
所以,我還是堅信你曾經是真的愛過你的女朋友。
那她愛你嗎?當然了,不但當年愛,就是現如今還在愛,因為她為了愛,付出了很多,這叫做沉沒成本。
當一個人愛一個人付出的沉沒成本太多的話,即便愛情上已經不是那麼濃烈了,但是,思維都會讓她堅信自己還是愛你的。
不過,愛情是兩個人的事情,不是一個人說愛一個人,另一個人就必須愛那個人。不是這樣的教條。
你學業有成,有了高收入的工作後,不愛她了,也算人之常情。這就如同我們沒有錢的時候可以租房住,中了1000萬後,
購買了高檔小區的房子後,會看不上當年租住的城中村房。
但是,在常人的認知中,你就是陳世美,是忘恩負義的渣男。假如你不想做陳世美,不想做忘恩負義的渣男。
那你違背自己的真實感受走進婚姻,婚後相信你們會過的很不幸福。因為在不愛的情況下你是給予不了她幸福的。
那你怎麼辦呢?
看下一條。
2.不愛的時候給予最大額度的回報,不僅僅是補償,更是為了心安
路金波最初開始在網上寫作的時候,寫了很多他和她第一個老婆之間的愛情,讓當年很多讀了他作品的人都羨慕他們擁有美好的愛情,幸福如神仙。
可是,路金波事業有成,和妻子結婚有了孩子後,他不愛了,他愛上了趙子琪。大家看好,是結婚以後發生的事情。
可是,路金波離婚的時候,把自己名下所有的資產,都給了前妻和他們的女兒,然後才和趙子琪結的婚。
在這種情況下,網上幾乎沒有誰出來辱罵路金波是陳世美的。
為什麼呢?
第一,路金波愛的時候是真的愛,在和前妻在一起的時候,他寫的文字在哪裡可以作證。
可是,隨着時間的推移,他不愛了。那怎麼辦呢?他離婚的時候,沒有轉移資產,沒有讓前妻和女兒在物質上損失太多。
相反還做了最大程度的補償。在我認為那是真漢子。
第二,即便愛不能控制,那就用能控制的物質做最大程度的彌補。不愛的時候假如他還和前妻在一起,自己彆扭,
前妻也無法感受到幸福。因為愛是互相的,是需要兩個人都投入的,不是單方面的。
再說,這個世界上,什麼都是變化,唯一不變的就是變化。愛只是世界上所有事物中的一種,憑什麼我們就要愛不變呢?
是不是對愛太過於要求高了呢?一個人只要做到愛的時候專心的愛,不愛的時候做好最大的補償,不互相傷害,
就算最好了。
請大家不要一談到愛,就和「天長地久」「一生一世一雙人」「生同襟,死同穴」連在一起。我覺得那是一種美好的希翼而已。
相信這個世界上有那種愛情,但是真的不多,我們更應該認知到愛情的存亡時間是十八個月。
按照路金波的去做,你也不會被稱為渣男和陳世美的。
我是情感領域創作者,喜歡研究婚戀,兩性關係,痛恨道德說教,喜歡挖掘事情的根源解刨分析問題,如果喜歡歡迎關注我。
評論列表
現代年輕人的情感問題很多,需要這樣的情感諮詢師,很專業
發了正能量的信息了 還是不回怎麼辦呢?
可以幫助複合嗎?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