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有些人問我
失戀了之後多長時間才可以從頭開始一段新的感情
一個月、大半年、一年……?
曾經的我用過在失戀後的2個月再次一段新的感情
而且也是奮不顧身曾經愛過一場
很有可能那時候還未滿十八歲吧
感情並不是很深
有些人說
如果分手後1-6個月就逐漸一段新的感情
是否相當於對上一任不足喜愛
因此那麼快變心?
但我覺得
如果你喜愛ta ta也對你有感覺就可以了
無論你什麼情況都能夠逐漸一段新的感情
所以我一度認可失戀後什麼時候再次一段新的感情確實沒有定義
只需隨心所欲就行
上一段感情,是三年
我能很承擔責任的說我確實不喜歡這個人
因此原以為我已經準備好迎來下一段感情
但確實有些人挨近的情況下
心卻告知自身
確實一點戀愛的感覺也沒有
有些人問我你要愛ta嗎?
我如果不愛了
僅僅也沒有準備好去愛他人
僅此而已
不想說話 不願社交媒體 不願有一切的浮想聯翩
只想上班下班了 去看書寫字
日復一日 年復一年的過日子
毫無疑問有些人問
我忘不掉過去
確實並不是
針對我來說真的是告一段落
僅僅不清楚為什麼
我確實沒有準備好愛他人
很有可能我享有現階段的一個人的生活
過去兩人為了更好地另一方越來越更強
現在是為了更好地自身越來越更強
我只是想自身一個人走歸屬於自己的道路
也許我能聽一些悲傷的音樂
暴食暴飲
有時候抽泣
但只是是給自己而哭
並不是為了更好地過去
全部的緘默只是是由於我不願意
我確實沒有準備好
要是你願意 你也就等着我
不願意 那希望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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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的比較透徹,男女朋友們可以多學習學習
可以幫助複合嗎?
老師,可以諮詢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