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釋法|「誰有錢我就跟誰」拜金女嫁豪門理直氣壯出軌,丈夫深夜攤牌後離奇喪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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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9日,據央視網《法律講堂》生活版報道,2018年的一天深夜,家住某市高檔小區的於玲(化名)和王利(化名)兩口子在臥室里吵了起來,只聽惱怒的王利對於玲呵斥道:「我沒做什麼對不起你的事,你別亂扣帽子。而你呢?別以為我不知道你的秘密,你和那人的事情我早就知道了,我都沒說你,你還有臉說我,別沒事找事,離了算了。」

隨後,惡狠狠地瞪了一眼於玲,便摔門而出了。王利究竟發現了於玲什麼秘密呢?讓他如此大動肝火?王利口中的那人又是誰呢?

以案釋法|「誰有錢我就跟誰」拜金女嫁豪門理直氣壯出軌,丈夫深夜攤牌後離奇喪命

漂亮女孩確定擇偶標準,必須有錢是富豪

那一年的於玲,剛滿30歲,是本地人,人長得非常漂亮,身材也好,在當地的十里八村小有名氣。大學剛畢業的時候,原本交了一個男朋友,但是後來因為男方家嫌棄她家的條件不好,兩個人就分手了。

這件事給於玲造成了不小的打擊,從此便定下了自己的擇偶標準,那就是一定要嫁個非常有錢的人,好讓自己快速脫貧致富。就是在這種心態下,隨後的幾年裡,雖然上於玲家提親的人絡繹不絕,但都因為不夠富有而被於玲拒絕了。

時間如白駒過隙,一晃三年就過去了,於玲已經27歲了,後來在一次朋友的聚會上,玉玲偶然認識了王利。王利是南方人,當時已經43歲了,身材不算高大但是很健壯,他創辦的企業在當地算是數一數二的實力雄厚。

當於玲得知王利非常有錢而且還是離異狀態之後,一下子就動心了,她甚至不顧王利離過婚還比她大十幾歲,隨即對王利展開了瘋狂的追求。

在王利看來,於玲本來就長得十分漂亮還那麼年輕,因此時間一長,王利也對於玲有了好感,很快二人就確定了戀愛關係,沒過多久便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才貌雙全的於玲嫁給了知名企業家,一時間被傳為佳話,婚後的兩人也過得很幸福,後來王利希望於玲能在自己的事業上分擔一些,於是去哪都帶着於玲,幾乎是形影不離,就是想讓於玲早點上手,於玲還以王利夫人兼助理的名義參與到了工作當中,二人經常甜蜜地出現在眾人面前,身邊的人無不羨慕二人甜美的感情。

不過,時間一長,於玲吃不了苦和任性的缺點便暴露了出來,這讓下屬以及合作夥伴感到不滿,王利雖有些失望,但畢竟是自己的老婆,干不好就干不好吧,也不能強求,能把家照顧好就行了。

但沒成想賦閒在家的於玲,整日裡除了花錢就是花錢,而且還是大筆大筆地花,這讓王利有些不滿,後來忍無可忍的王利開始埋怨於玲,對於王利的埋怨於玲卻根本不認為自己有錯,認為王利就是不懂得呵護她、不花時間陪她,總是忙事業冷落她,久而久之的於玲心裡很是難過,她覺得在王利心中客戶比自己重要。

二人感情發生波折,女子同學聚會遇初戀激情復燃

從那時候開始,王利與於玲的感情就出現了明顯的裂痕,這種狀態持續久了,於玲變得非常孤獨寂寞,因此平日裡的於玲總是主動找朋友打發時間,以往不怎麼參加同學聚會的她,竟然成了積極分子。

在一次初中同學的聚會上,於玲不僅盛裝出席,還高調的宣布本次聚會由她買單,不用參會的人員AA制,讓在場的人無不投來羨慕的目光。

在聚會中的於玲左右逢源,儼然是全場的焦點,在老同學的簇擁下的於玲,也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滿足感,而更讓她興奮的是在這次聚會上,於玲遇到了一個許久不見的特殊人物,甚至她此後的人生軌跡也因為這個人的出現而改變。

這個人就是於玲的初戀情人——李明(化名)。李明人長得高大英俊,和於玲同歲,兩人初中的時候就戀愛了,一直好到了高中畢業,後來因為求學被迫分開。

在聚會中,久別重逢中的二人互訴苦水,李明沒想到已經成了闊太太的於玲,根本沒有想象中那麼快樂,反而很不稱心,而於玲也沒有想到自己的這位初戀情人一直都沒找到合適的伴侶,現在還是單身。

隨着聊天的深入,李明表示自己依然深深地愛着於玲,放不下曾經那段感情,這讓於玲的心態發生了微妙的變化。於玲因為和王利的婚姻並不幸福,特別希望有人能夠關心她、呵護她,李明的再次出現正好極大地滿足了她的心理需求,於是乎二人一拍即合,很快變成了情人關係,此後只要王利出差,於玲就約李明到家裡過夜。

公司出現問題,發現妻子出軌他人

因為和初戀情人李明的舊情復燃,重新得到愛情滋潤的於玲整個人都變得意氣風發。但是,對於王利來說,這段時間卻過得並不是很順心。

因為當地的政策變化,王利的公司的很多施工項目都失去了投標資格,就連已經在接洽中的項目都被叫停了,這些對王利來說可是致命的打擊,就算立刻着手升級資質,整個流程下來至少需要一年的時間,而且還得至少幾百萬元的成本,面對這幾百萬的資金缺口,王利一下子壓力倍增。

頂着如此壓力的王利發現,於玲那邊依然在大手大腳地花錢,完全不知道節制,這讓王利十分的氣憤,為此王利沒少訓斥於玲,說現在公司遇到難處了,讓她花錢時手緊一點。

面對王利的訓斥,於玲反倒沒有體諒王利的不易,認為王利是不愛自己了,開始心疼錢了。兩個人為此沒少吵架,矛盾亦是越演越烈。

公司經營陷入困境,夫妻關係又每況愈下,接連的打擊讓王利感到生活一團亂麻,然而更糟糕的事情還在後面。就在王利一心想着努力工作重整公司的時候,一條突如其來的短息讓王利猛然意識到,妻子於玲已出軌他人,而自己卻一直被蒙在鼓裡。

原來有一次王利在參加一個工程洽商的時候,需要出示自己的工程師資格證,但是因為很久沒用了,已經不記得放在哪裡了,於是就回家翻箱倒櫃的找,無意間打開了於玲的首飾盒,巧合的是王利突然聽到了手機的震動聲,循聲一看,首飾盒裡竟讓有一部手機。

震動聲之後,雖然手機有屏幕鎖,但仍然能看到短信提示,只見短信上寫着「你老公走了嗎?啥時候約?」

看到這條短信,王利一下子被驚呆了,雖然短信沒頭沒尾,但王利能確定的是於玲肯定是有了外遇,王利驚出了一身冷汗,不過王利很快就冷靜下來,為了證實此事,他先是將家中恢復原狀,隨後去了物業公司調取了家門口的監控錄像。

果不其然,王利發現每次自己出差前腳剛走,一個高大帥氣的小伙子後腳就進了他家的門,有時候甚至在家門口兩個人就擁抱上了,確認完此事之後,王利對於玲的失望到達了極點,他下定決心要和於玲離婚,但他沒有馬上揭穿於玲,而是想等着收集到更多的證據之後再起訴離婚,到時候讓於玲一分錢也分不到。

女子出軌後不反省自己,反而倒打一耙

因為看清楚於玲的真面目,王利在接下來的時間裡,要麼不回家、要么喝得爛醉如泥才回,有時候甚至還動手打罵於玲,王利的反常舉動讓於玲感覺到很不正常,以往就算是再吵架,王利基本上都能回家,但最近一段時間王利基本上不回家。

面對如此的異常情況,於玲並沒有從自己身上找原因,反倒是懷疑起王利來,於是讓李明跟蹤王利,看看王利每天到底在幹什麼,結果不查不要緊,一查還真就發現了王利的秘密。

原來,通過李明長達一個月的跟蹤後發現,王利和他的前妻張小美(化名)接觸頻繁,這樣的發現讓於玲氣不打一處來,她斷定王利和前妻藕斷絲連,所以決定找王利問個明白。

一天晚上,王利喝得醉醺醺的剛進家門,於玲就陰陽怪氣地質問道:「是不是和前妻喝多了?喝多了就住她那唄,還回來幹嘛?」

這不問還好,一問可把王利給激怒了,原本就因為生意不順心而鬱悶,現在出軌的於玲反倒是倒打一耙質問起自己來了,因此王利一下子就火了,他大發雷霆,不僅不承認和前妻有什麼問題,還一怒之下把於玲出軌的事情給抖摟出來,並且憤怒地告訴於玲「離了算了」,從而發生本文開頭的一幕。

憤怒中的於玲原本以為王利會道歉,沒成想反倒讓王利把自己出軌的醜事給抖摟出來,於玲顯示尷尬和不知所措,當聽到王利說要離婚之後,一下子變得惶恐不安起來,王利摔門而去之後,於玲連忙給李明打去了電話。

於玲:「大事不好,老傢伙發現咱倆的事了,他要是以我婚內出軌為由離婚,那我就一分錢都得不到了,這可咋辦啊?」

李明安慰道:「那他不是也出軌了嗎?他還有家庭暴力呢!你倆最多算是對等責任 真要離婚肯定得給你分錢,別太擔心了,如果他真得欺人太甚了我來想辦法解決他。」

聽完李明的開導之後,於玲之前忐忑的心情稍微得到了平復,隨後就睡覺去了。

於玲這邊吵完架是毫無愧意地找到李明抱怨,而甩門而去的王利則是怒火中燒,他怎麼都沒想到於玲居然會倒打一耙,誣陷自己和前妻藕斷絲連,此時此刻,王利終於打定主意,無論如何都要和於玲離婚。

男子約妻子準備攤牌,回家途中離奇死亡

一周後,王利結束了這次出差回到了家,一看於玲不在便語氣凝重地打電話給於玲,表示要和她見面好好談談,於玲此時正在外面瀟灑呢,聽到王利的話立刻緊張了起來,她從王利的語氣中就能聽得出來,這一次王利應該是要攤牌提離婚了,所以只好搪塞王利,表示談可以,不過不是在家裡,而是要約在河邊的一家餐廳談。

對于于玲提出的要求,王利並沒有多想很快便趕了過去,但到了之後才發現,餐廳里除了於玲之外她的閨蜜也在,一看這情形王利就知道,於玲肯定是想玩拖延戰術,但是有外人在場王利也不好說什麼,只能佯裝什麼事都沒有發生,陪着她們邊吃邊聊。

飯後於玲提出很久沒有和閨蜜談心了,晚上要住到閨蜜家中好好聊聊,讓王利先回去,王利雖然有點不耐煩,但是作為成功人士還是要維護自己的面子,也得給於玲留點面子,於是王利告別後就一個人先走了。

王利走後,於玲和閨蜜一起又喝了不少酒,然後就去了閨蜜家,第二天上午九點多鐘,兩人還沒有起床於玲的手機就突然響了,她不耐煩地接起了電話,沒想到電話里傳來了一個男人的聲音。

男子:「喂,你是於玲嗎?你的丈夫王利死亡了,請儘快到刑警隊辨認屍體並協助我們調查。」

聽了這話,於玲一下子就精神了,她不敢怠慢連忙趕去了刑警隊,隨後從警方口中得知,今天一早天還沒亮,在河邊晨練的人發現了王利的屍體浮在岸邊,於是立刻報了警,警方通過死者身上的證件判斷死者應該是王利,因此第一時間與王利的妻子於玲取得了聯繫。

在於玲確認了死者就是自己的丈夫王利之後,告訴警方王利前一天剛從外地出差回家,昨晚他們兩口子和自己的閨蜜一起吃了飯,隨後於玲就去了閨蜜家中,王利獨自回家了,而於玲的閨蜜也證實了這一點。

在確認了死者身份,並初步了解了王利死亡前的大致經歷後,警方馬不停蹄地開始針對王利死亡的時間和原因展開了縝密的偵查工作,很快一系列相關線索便展現在了警方面前,那麼王利深夜慘死在河邊是意外、還是一場精心設計的謀殺?在王利告別妻子孤身一人回家的途中,究竟發生了什麼呢?

警方展開偵查,嫌疑人浮出水面

警方通過屍檢發現,王利胸部有一個單刃銳器創口,貫穿整個胸腔,其雙手上也有銳器創傷,死因為失血性休克合併溺水身亡,另外從現場勘驗發現,王利身上的名貴手錶和錢包都在,從該細節判斷肯定不是搶劫殺人,應該是仇殺。

隨後,警方通過還原王利的手機數據,發現了一個重要的線索,只是一條短信,信息的內容就是那張於玲和情人約見面的信息照片,而信息的收件人是王利的前妻張小美,而且王利在死亡前和前妻張小美頻繁聯繫。

於是,警方將破案的線索鎖定在兩個人身上,一個是王利的前妻張小美,一個是給於玲發信息的情人。

警方首先聯繫到了張小美,當張小美得知王利的死訊之後,張小美幾乎哭暈了過去,緩了很久才平復下來。

據張小美描述,她最近幾個月確實和王利聯繫很多,那是因為自己父親得了重病,她請王利聯繫專家給父親治病,沒別的事了。而且在案發前,她一直在醫院裡陪着父親,另外張小美還告訴警方,在前不久她聽王利說發現老婆於玲有了外遇,還把拍到的那張於玲和情人約會的短信照片發給了她,讓她幫忙保存一份,而且王利已經在着手離婚的事情了,基於此,張小美懷疑王利的死會不會鬧離婚有關呢?

張小美的說法印證了警方之前的判斷,於玲的情人可能就是破案的關鍵,警方馬上布控並且很快鎖定了於玲的情人,也就是李明的行蹤並將其傳喚到了刑警隊。

為情人殺其老公,到案後稱此事與情人無關

在李明歸案之後,讓所有人都沒有想到的是,他沒有做任何狡辯額,而且異常鎮定地說道:「人是我說的,我就是要教訓他,誰讓他沒事欺負老婆,打罵也就算了,和前妻藕斷絲連也忍了,但他居然還要和於玲離婚,實在是欺人太甚,原本這都該是他們的家事不該我管,但他要拋棄於玲,我就是看不慣他,想為於玲出口氣,這都是他應得的下場。」

說完這些之後,李明接着講述了自己殺害王利的過程,李明表示在案發當天,他在河邊看到王利就想起了於玲曾經跟他說過的各種事,不由地怒上心頭,於是他就趁王利不注意,用隨身攜帶的匕首刺向了他的胸膛,然後又將王利拉到了河邊按在水裡,直到王利的身體沉到水裡不動了,他才離開。

說完這些,李明還特別加了一句,「一人做事一人當,人是我殺的和於玲無關。」

聽完這番話,震驚之餘警方感到很奇怪,李明怎麼能如此準確地掌握王利的行蹤呢?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有人給他說了王利的行蹤,而李明最終強調人是自己殺的,明顯是有意袒護於玲,種種表現都說明於玲對此事並不是毫不知情,很有可能殺害王利的行為是李明和於玲預先設計好的。

因此,警方迅速傳喚了於玲,還沒等於玲開口承辦人就先聲奪人。

承辦人:「李明已經把殺人的動機和過程都說了,你怎麼解釋?」

一聽說李明都交代了,於玲大驚失色,但仍故作鎮定地回應警方的話。

於玲:「這事雖因我而起,但殺人的事與我無關,當晚我一直和閨蜜在一起,不信你們可以去找我閨蜜核實。」

看到於玲還想狡辯,承辦人直接嚴厲地說出判斷的真實情況。

承辦人:「李明又不認識王利,他為什麼要殺王利?還不是為了給你出口氣,而且如果你不給李明提供王利的行蹤,李明怎麼能知道呢?別以為你利用閨蜜給你創造了不在場的證據,你就能逃脫責任。」

聽到這,眼看着自己和李明設計的計劃已經被警方識破,於玲的腦子一片空白,害怕地大哭起來,隨後便說出了全部經過。

說出共謀殺人經過,兩人被判刑

據於玲所述,原來雖然王利時常打罵於玲,於玲都能忍,大不了私下和李明往來,這樣既能當着闊太太,又能享受李明的寵愛,兩不耽誤,但後來得知王利和他前妻藕斷絲連,並且還要和她離婚,這讓於玲根本無法接受,當她告訴李明之後,李明就一直想找機會教訓王利。

所以在王利要約於玲見面的那天,於玲本來想找閨蜜來拖延時間,但沒想到李明直接讓她吃完飯之後找藉口讓王利一個人走,由他來解決問題,李明甚至告訴了於玲他早就把刀準備好了,讓於玲吃完飯後和閨蜜離開就行,這事與他們無關。

在警方的訊問下,於玲交代了案件背後的陰謀,王利遇害身亡的案件也終於水落石出,然而在公安機關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於玲進行刑事拘留的時候,於玲卻非常抗拒,她一再表示王利被害時,自己明明有充足的不在場證據,既然如此,警方為什麼還是認定她的行為屬於故意殺人呢?

於玲堅持認為自己不在案發現場,沒有參與加害的過程,怎麼會和李明構成共同犯罪呢?這就涉及到了一個法律知識點——共犯的成立條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其成立的條件為:

一、需要有共同的故意,即要求各人都明知共同犯罪行為的性質、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結果的發生;

二、主觀上需要有共謀、相互溝通,彼此聯絡,都認識到自己不是在孤立地實施共同行為,而是在和他人一起共同犯罪;

三、必須有共同犯罪行為,既包括實行行為,也包括組織、教唆、幫助、共謀行為。

而在本案中,雖然於玲約王利一起吃飯不違法,和閨蜜一起過夜不違法,讓王利一個人回家同樣也不違法,但是如果割裂開來看,上述行為都不違反我國刑法的規定,但是統一來看,出於報復的心理,二人商量由於玲將王利約至河邊的餐廳吃飯,又找藉口讓王利孤身一人回家,而李明則藏在河邊蹲守,待王利出現時拔出小刀將王利刺死。

同時,於玲對於李明懷揣刀子要報復王利的事是明確知道的,由此可知,二人有了明確的共謀,雖然於玲沒有實施具體加害的行為,但於玲對李明實施加害行為創造了必不可少的條件,提供了必要的幫助行為,因此二人屬於共同犯罪。

檢察院最終以故意殺人罪,對李明和於玲提起了公訴,在庭審中,張小美作為證人出庭作證,講述了自己之前一直頻繁聯繫王利,是想請王利幫助聯繫專家為父親治病,以及從王利那得知於玲出軌並要離婚的經過。

此時的於玲才知道,自己冤枉了王利和他前妻,明明是自己出軌卻懷疑丈夫出軌,不僅害了丈夫王利,也害了自己和李明,可此時已經悔之晚矣。

最終,法院經過審理,認定李明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認定於玲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

人生在世,誰不是努力地活着,也許中間有苦有淚,但是經歷過後再回望從前,又何嘗不是一種財富,不勞而獲終究是不可取的,就像上文中提到的於玲,想要嫁一個條件好的丈夫本沒有錯,但是想要收穫幸福同時也要有相應的付出,而不是一味的享受而不管對方究竟想要的是什麼

在婚姻中,於玲在面對王利提出的種種不滿,甚至是冷落打罵之時,於玲並沒有以溝通的方式來解決問題,而是放任自己背叛婚姻,出軌其前男友尋找所謂的慰藉,此後不僅不思悔改還懷疑王利出軌,最終更是協助前男友採用極端的方式解決問題,於玲和李明的這種做法,無異於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錯上加錯。

因此,在這裡提醒人們,夫妻之間唯有保持忠貞、包容、溝通與關懷,才能長久存續,面對問題更應以交流的方式來化解問題,任何極端方式都是不取的,否則只會是害人終害己。

對於此案,你怎麼看?

來源:賓州新聞

評論列表

頭像
2024-07-01 12:07:21

差一點就放棄了,幸好遇見你們,真的很感謝你們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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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 12:05:53

如果發信息不回,怎麼辦?

頭像
2024-01-27 08:01:00

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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