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報訊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新編纂的《民法典(草案)》即將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其中,關於「離婚冷靜期」的規定格外引人注意。
根據草案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間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離婚冷靜期」是針對協議離婚的一項前置程序,也就是說,雙方協議離婚的,需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然後等待三十日,才能再次進行離婚登記確認。
草案的這條規定一出來,引起了網友們的熱烈討論。
近幾年結婚率降低
離婚率增加
離婚的多數是
70後和80後
據杭州市民政局發布的數據,2019年,杭州市共辦理婚姻登記79502對,其中結婚登記56330對,對比2018年減少7480對,這是2017年以後連續兩年持續減少,尤其是2019年,結婚登記人數大幅減少,已跌破6萬對。同時,離婚登記23172對,對比2018年增加了842對。
市民政局工作人員說,在過去十年的時間裡,杭州市的離婚率總體呈上升趨勢,就近兩年而言,辦理離婚登記的主要以70後和80後為主,在日常工作中,也有碰到一些「衝動離婚」的案例,一般都是90後小夫妻,占比不高。
以往,對於來辦理離婚登記的夫妻,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都會儘可能勸一勸。2013年開始,杭州市民政局就和公益組織杭州有晴天婚姻家庭指導中心合作,在杭州一些婚姻登記處開設婚姻家庭輔導室,無論結婚離婚,都可以先找專業的諮詢師聊聊。
如果夫妻二人還能聽進去,願意接受開導和調解的,基本上就是衝動型離婚,冷靜一段時間以後,還能好好過日子,但從實際情況來看,這樣的案例並不多。
30天的「離婚冷靜期」有沒有必要?
離婚變得複雜
會讓年輕人更不想結婚
張小姐 24歲 公司白領
這個「冷靜期」很無語哎。我自己快要結婚了,在朋友圈裡算是比較早的。我的很多朋友都還單身,有時候大家在一起聊天,也會談到婚姻這個話題。我感覺,現在女孩子對於婚姻的期待並不是那麼強烈,相反,可能還會覺得一個人更自由自在一些,結婚了生活質量甚至還會降低。
本來結婚的意願就不是那麼強烈,如果離婚變得那麼複雜,那別人會不會更不想結婚了?
說到底,成年人了,說話做事都要過腦子,就算是衝動離婚之後再復婚,也會對夫妻雙方的關係造成一定影響,所以不管做什麼決定都應該先想好。
離婚冷靜期如果本質是給那些不成熟的成年人一個30天的反悔機會,還不如一開始就不要設置。
陳先生 42歲 外資企業高管
我是二婚,也算是過來人吧。「離婚冷靜期」這種東西,很雞肋,沒什麼用處。
我想大部分選擇離婚的人,都不是為了單純的一兩件事情,很多矛盾是日積月累的,感情也是被慢慢消磨掉的。兩個人真的沒有感情了,再勉強在一起,就是一種折磨,也是對自己和對方的拖累。
一段錯誤的感情,就應該「當機立斷」,選擇結束,再開始新的生活。
讓雙方冷靜30天?說實話,離婚不是件小事,走到這一步了,誰不是想了又想的?如果真的還有感情,就算分開了,以後還可以再復婚;如果真的沒感情了,別說是30天,再給3個月、半年,結果還是一樣,只能延長雙方當事人的痛苦。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同樣的道理,經年累月的矛盾、對一段感情的失望,也不是短短一個月時間就能挽回的。
所以,這個措施聽起來好像很人性化,實際上應該不會有什麼效果。
離婚冷靜期有一定作用
但不要一刀切
周女士 36歲 模特
我覺得「離婚冷靜期」有好也有壞吧。
我結婚6年,對於婚姻的看法也隨着時間有所改變。我和老公是自由戀愛認識的,剛結婚那兩年,因為性格磨合,大大小小的爭吵很多,有幾次氣得不行了,也說過「離婚」這兩個字,最嚴重的一次,兩個人都進了民政局了,當時要不是老公推說忘帶身份證「臨陣脫逃」,可能一氣之下就把離婚證領了。
我相信很多年輕夫妻都有過和我們一樣的經歷,氣頭上什麼狠話都會說,兩個人都不肯讓步,但其實事後想想,爭的也不過是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我們現在的生活平和多了,爭吵也少了,日子不也過得挺好?
像這種情況,我覺得離婚冷靜期是可以有一定作用的,也是給雙方一個反省和修復關係的機會。
但話說回來,也有些原則問題是沒有辦法彌補或修復的,比如家暴、出軌,那冷靜期其實是沒有任何用處的。
丁阿姨 55歲 水果店老闆娘
離婚冷靜期這個想法我覺得還是蠻好的。但是要分具體情況,一刀切的做法不大妥當。
婚姻里的是是非非是最難講清楚的,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每個家庭有每個家庭的煩惱,每個離婚案子背後,肯定也是有許許多多不同的原因。
就拿我身邊的例子來說,有些是因為經濟條件差距太大,俗話說「門不當戶不對」,婚姻也難長久;有些是男的在外面有人了,或者女的脾氣不好,吵架吵得沒感情了;還有些是婆媳矛盾,男的跟夾心餅乾一樣,時間長了累了,就分開了。
離婚要不要冷靜,還是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看兩個人有沒有繼續走下去的可能。如果設置「離婚冷靜期」,我的建議是時間不要定得那麼死,條款再詳細一點、實際一點。
離婚冷靜期是好的
結婚也應該搞個冷靜期
王大伯 67歲 大學教授,已退休
老話說得好,寧毀十座廟,不拆一樁婚。這說明什麼?說明婚姻是很神聖的,不是小孩子過家家,好的時候在一起,不好了就一拍兩散。
現在的小年輕就是太不把婚姻當回事了,所以離婚的才越來越多!
我跟我老婆那時候也是家裡人介紹認識的,結婚這麼多年,吵吵鬧鬧也有,這很正常的,哪戶人家過日子沒有吵幾句的?吵幾句就要離婚,那是不負責任的行為。
現在的年輕人張口閉口就是愛情,愛情不等於婚姻,婚姻除了感情,還有責任,這兩個字是很重要的。
都說少年夫妻老來伴,兩個人過一輩子,不就是你讓讓我、我讓讓你?
這個世界上是不存在「完美伴侶」的,年輕人都比較理想化,要找個「有感覺的」「合得來的」,但真正遇到這種人的幾率有多大?兩個個體在一起,總會有摩擦,要想辦法去解決,離婚說白了,就是在逃避現實。
你以為換一個伴侶問題就能解決?不是的,生活里永遠會有新的問題出現。
婚姻意味着什麼?意味着兩個人要攜手相伴、要共同成長,要學會彼此理解,也要學會寬容和妥協。
離婚冷靜期是好的,如果可以,結婚也應該搞個冷靜期。
劉師傅 61歲 保安
現在的人離婚太草率了,這又不是什麼光鮮事情,在我們老家,婚姻失敗,代表你這個人做人也失敗,會被別人看不起。而且,離婚越來越多,社會也不穩定,社會風氣也不好。
談戀愛的時候說分手容易,但結婚了,不能隨便提離婚。不都說婚姻需要經營嗎?結婚離婚,不只關係到夫妻兩個人,兩個家庭都會受影響。老人知道了臉上掛不住,孩子也可能被別人嘲笑,這些都是問題。
離婚前就是應該冷靜冷靜,這種人生大事,肯定要有時間考慮清楚。你今天想不通的事情,明天說不定就想通了呢?人都是這樣的,年紀大了,很多想法會變,以前覺得很要緊的事情,現在再去想,不過就那麼回事。
過日子也一樣,需要時間,時間長了,很多事情都會自然而然解決的。
民法草案規定「離婚冷靜期」的消息經快報官微推送了之後,不少讀者留言表達了自己的看法,大多數表示「離婚冷靜期」的規定,初衷是好的,但效果可能不盡如人意。
@飛鳥:出發點是好的,但是個人覺得不能強制,畢竟個人情況都不同。
@Tina Lai:因為離婚更加不方便了,導致更不想結婚了。
@美美:結婚會衝動,離婚肯定經過深思熟慮。
@汪汪Komorebi:大家都是成年人,對自己的行為都可以負責任。人們也需要自己的自由意志,而並不是這種法律上的強制!
@嗜元獸:相處多少日日夜夜都不能過好日子鬧到要離婚,冷靜30天就能不離?
@蜜思暖:離婚就是因為一秒都待不下去了,咋冷靜?建議結婚前先冷靜冷靜,這樣才是從根本上降低離婚率。
@阿咪:婚姻自由,有衝動結婚,自然也有衝動離婚。衝動行為構成了愛情婚姻的要件。
@顏宴:結婚才是自古以來的人生大事、終身大事,所以結婚才需要冷靜期,離婚是結束一段錯誤的婚姻關係,一般願意離婚,是早就累積很久的想法了。
@阿空燦:輕率離婚的還有機會復婚,可那些鼓起勇氣逃離婚姻的卻很可能會被這個冷靜期擊退。
@孤燈夜雨聽淚的顏色:在走到民政局門口之前,哪個不是雙方父母親人一勸再勸,所以沒必要橫插一槓,大家好聚好散。初衷是好的,但結果未必是想象中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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