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原創作者橙三話
對於時下男女的戀愛觀已經發生太多的改變,再也不像曾經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了。他們有了自己的想法,基本上實現了戀愛自由。這是值得開心的一件事情,畢竟可以去追求自己喜歡的人。但同時也帶有風險,無形中給了一些人有機可乘。
看到的新聞或者身邊的例子都在闡述目前戀愛的問題,而其中最為常見的討論莫過於發生關係了。雖然說有些人談起這個話題感覺羞澀,但這其實是很正常的現象。或許是因為這方面的教育比較薄弱吧,既然戀愛又不得不面臨這個問題。
兩個人相愛情到深處發生這種關係可以理解,但越來越多的情況剛剛了解就已經完成了這個過程。從而導致分手率無形升高,不可否認許多情侶分手都是在發生關係之後。而這種結果大部分又都是男人提出了的,那麼是為什麼呢?
當你喜歡一種事物,初始是激動開心的,後來了解之後難免興趣小了很多,而女人對於男人來說就是如此。雖然女人聽了會不舒服,但事實確實如此。那麼戀愛中就不應該發生關係嗎? I其實也不是那麼絕對,畢竟讓你撐到結婚之後也是挺困難的。那麼什麼時間最適合呢?
首先來分為三個階段,我們從確定戀愛關係開始。對於想要熟悉了解一個人,需要一個熟悉的時間過程。大約一個月左右,在這期間你們或許會拉手、接吻,但最好點到為止。而這種關係應該維繫半年左右,如果很好的走過去了半年再考慮更近一步才是上上之舉。
其實在愛情中女人才是更容易受到傷害的一方,或許在男人來說經歷過豐富的感情經歷是種能力。但對於女人真是傷害太大,所有說女人應該好好的把握自己,不要輕易的把自己交代出去。學會好好愛自己,才會有別人來看你。那麼你對於如今的戀愛觀有何意見呢?歡迎發表你的看法,一起討論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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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真厲害,耐心而又理智的去幫助受傷的人,文章寫的讓人很感動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