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沫沫
「我們在一起五年了,從上學那會我就跟着他,通過我們的共同奮鬥,年前在市區裡有了自己的一套房,雖然只交了首付,但總算比租房來得踏實安穩。」
「昨天是我的生日,本想着他會給我製造一些驚喜,男友忘性大,總是不記得我的生日,前一天晚上我特地提醒了他,也表明了自己想要過一個不同尋常的生日,想要收到鮮花和禮物,可讓我很是失望,他答應帶我去吃好吃的,結果去了家路邊攤。」
「年前,我們訂了婚,原本商定好年底就舉辦婚禮的。但我現在真的很猶豫要不要嫁給他。我總是覺得自己在他的眼中微乎其微,他很少主動製造浪漫和驚喜,偶爾給我買件衣服,預算都會控制在百元以內,平時也很少帶我出去吃飯,如果我非要鬧着出去的話也就是附近的那條巷子裡的路邊攤。」
陳璐被思緒帶回了五年前兩個人確定戀愛關係的那天,男友只用了一塊錢一瓶的冰露就把她追到了手,室友們都說陳璐太好騙太幼稚了,可陳璐卻覺得對方很有才華,她喜歡這樣的男孩子。而且,陳璐覺得愛一個人就該像言情小說里那般奮不顧身。
男友是院裡公認的優秀學生,陳璐也很是優秀,兩個人的戀愛時光美好又充實,自習室和圖書館是陳璐和男友約會的場所,兩個人經常去上晚自習,也時常在圖書館待到閉館。
畢業以後,陳璐和男友留在了同一個城市打拼,兩個人夢想着能在這個城市擁有屬於自己的一席之地。為了節省開支,兩個人選擇住到了一起,陳璐不是那種物質的女人,但男友總是給她買廉價衣服,讓陳璐一度覺得自己只配得上廉價的東西,這種感覺讓她心裡很不好受。
愛的太掉價,是陳璐最直接的感受,難道就因為她不要求名貴衣服和包包,男友就該認定她只配得上百元以內的衣服和二三十塊的包包嗎?沫沫很能理解陳璐的感受,換做任何一個女人,心裡都會有些不甘心。
我也曾經談過一段類似的戀愛,對方覺得我的化妝品太貴,幾乎快要趕上他一個月的生活費,就想要阻止我的購物行為。
可是,和他在一起的那段時間,我從沒有花過他的錢,外出吃飯也是輪流買單,衣服和化妝品是一個女人的最愛,而且這些東西全都是用我自己的積蓄買的,他根本就無權干涉。
後來,我們分手了。對方在共同朋友面前詆毀我太物質,我覺得很是可笑。一個女人,想要變得更精緻,本身就沒什麼錯,沒本事的男人才會把物質這種名頭安在女人身上。
其實,女人真的愛一個男人,即便是路邊攤也會吃得很開心,因為和你在一起的分分秒秒都是幸福的,這種幸福甜蜜蓋過了現實的殘酷。可是,這並不意味着她就只配得上吃路邊攤,陪你一起吃苦的女人,當你的生活條件好轉之後,也該給她蜜糖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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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我看過,感覺說的挺對的,有問題的話可以多去看看
如果發信息,對方就是不回復,還不刪微信怎麼挽回?
被拉黑了,還有希望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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