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上個月,我收到後台一位女讀者的留言,凌晨三點,她和相戀五年的男友分手了,情緒特別低落,言語之中滿是傷感,一遍又一遍地重溫着他們過去的美好。
張愛玲曾說:「愛情本來並不複雜,來來去去不過三個字,不是『我愛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嗎』、『對不起』。」
一段感情從開始到結束,或許會經歷七八年的時間,又或許如曇花盛開般瞬間消散。
作為成年人,我們都得接受這樣一個事實:有些人終究只是生命里的一個匆匆過客,當「達達的馬蹄聲」響起,他要離去的時候,我們不得不放手。
體面地分手,說出口很容易的,但實踐起來卻真的很難。特別是面對一段維持了三年以上的感情,女人是沒那麼釋懷的。
感情里最可悲的便是一方策劃着兩個人的未來,而另一方卻策劃着離開。
02
這位女讀者的心情,我很能理解。
誰都曾經歷過青澀、不成熟的戀愛,在最美好的年紀愛上一個人,甚至想要跟他一起步入婚姻殿堂,心甘情願地走進別人口中「愛情的墳墓」,這是一種純粹的美好願望。
但夢境就如鏡子一般易破碎,那個你愛了死去活來的人也終有離開的那一天。
女讀者說她和男朋友分手後,做了很多「丟臉」的事情。當然,分手是對方提出的,理由是「彼此不合適」。就在一個月前,女讀者還在網上挑選婚紗,很顯然,對方並沒有想要兌現娶她的承諾。
分手後,男方可以很瀟灑地轉身離開,而女方則需要很長一段時間來修復傷口。習慣了一個人的陪伴,忽然失去了,這種感覺就像是小孩子握在手裡的糖果,還沒吃到嘴裡,就被別人搶了去,號啕大哭到崩潰。
五年的感情,真的沒那麼容易放下。分手以後,我們曾試圖挽留過,也倔強地刪除了對方的聯繫方式,但不過一個小時,就心生懊悔,換了另外的小號去查看他的空間動態。
戀愛的時候,我們卑微,分手後,依舊卑微,這種卑微何時才能放下?
03
分手後,刪除對方所有的聯繫方式,這是給予這段感情的最大尊重。
刪除對方所有的聯繫方式,是正式向過去這段感情做的告別。
刪除對方所有的聯繫方式,是不再讓自己二次受傷的最佳方式。
刪除對方所有的聯繫方式,是為了迎接下一段感情的到來。
當你還留着對方的聯繫方式,就說明你還對他抱有期待。要知道,男人一旦說了分手,很難再回頭。女人可以任性地把「分手」兩個字時時掛在嘴邊,但男人不會,他們說分手的幾率是0和1。
人這一生總要經歷幾段感情的挫傷才能成長。與其強留着一個不愛你的人在身邊,還不如瀟灑轉身離開。每個女人都值得更好的男人去愛,他不愛你,是他這輩子最大的損失和遺憾。
念念不忘,未必能換來回想,告別過去,反倒是一種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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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話題:
戀人分手後,還能做回朋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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